有期徒刑
簡介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國適用面最廣的刑罰方法,是名副其實的主刑。其特點與內容如下: 1.有期徒刑剝奪犯罪人的自由。主要表現在將犯罪人拘押于監獄或其他執行場所,這是有期徒刑區別于
取保候審
簡介 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以保證不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一)取保候審的適用對象 根據刑事訴訟
自首的法律后果
簡介 刑法第67條第1款后段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據此,對于自首的犯罪人應分清不同情況區別處理: 1.犯罪以后自首的,無論罪行輕重,均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如果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
預備犯的刑事責任
簡介 根據刑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顯然,預備犯應當負刑事責任。但由于預備犯還沒有著手實行犯罪,沒有造成犯罪結果,其社會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會危害性,故對于預備犯,可以從寬處罰。“可以
避險過當
簡介 避險行為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成立避險過當。避險過當不是獨立的罪名,故不能定“避險過當罪”,也不能定“避險過當致人重傷罪”、“避險過當致人死亡罪”等罪名。避險行為符合何種犯罪的構成要件,就認定為何種犯罪。對于避險過當的
理論分類
簡介 (一)重罪與輕罪 以法定刑為標準,將犯罪分為重罪、輕罪與違警罪,始于1791年的法國刑法典,迄今為止,仍有許多國家的刑法將犯罪分為重罪與輕罪,或者還加上一類違警罪。我國刑法沒有明文將犯罪分為重罪與輕罪,但從理論上將犯罪分為重罪與輕罪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