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思維的特征有什么思維
來源:查字典思維網 發布時間: 2017-04-17
辯證思維是最高層次的思維形態,是創造性思維的重要組成,是大學數學學習中的重要的思維形式,培養學生的辯證思維是改善大學生數學學習的一個重要方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辯證思維的特征有什么思維,希望對您有幫助哦。
辯證思維的特征有獨立性思維、創新思維、嚴密性思維、實踐性思維。
辯證思維的基本方法辯證思維方法是人們正確認識世界的中介,是人們正確進行理性思維的方法。辯證思維方法是一個整體,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區別又相聯系的方法所組成的,其中主要有:
(1)歸納和演繹
歸納和演繹是人們認識過程中的兩種推理形式。歸納是從個別事實走向一般的結論、概念的思維方法。演繹法是從一般原理、概念走向個別結論的思維方法。辯證思維把歸納和演繹當成認識過程之中既對立又相互聯系的兩種方法。歸納法和演繹法在認識過程中有各自的作用,也有各自的局限性。在人的認識過程中,歸納和演繹是對立統一的關系。這具體表現在:第一,歸納是演繹的基礎,演繹以歸納得出的結論作為前提。演繹法是一種從普遍到特殊、從一般到個別的思維方法,它只能揭示共性與個性、一般與個別的統一關系,不能揭示共性與個性的對立關系。單純用演繹法不能揭示個別事物多樣化的屬性。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運用歸納法。此外,演繹的結果也必須再運用歸納法來證實與豐富。第二,歸納法必須以演繹為指導。演繹法為歸納提供一般性的理論原則。規定歸納活動的方向與目標。同時,歸納所得到的結論不一定可靠,它必須靠演繹來修正與補充。
(2)分析和綜合
分析與綜合是在認識過程中比歸納與演繹更加深刻的認識方法。分析是在思維中把認識的對象分解為不同的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對它們分別加以研究,認識事物的各個方面,從中找到事物的本質。綜合則是把分解出來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觀的次序、結構組成一個整體,從而達到對事物整體的認識。分析與綜合是辯證統一的關系,這表現在:
第一,分析與綜合是兩種方向相反的思維方法。
第二,分析與綜合相互聯系、相互轉化、相互促成。分析是綜合的基礎,為了在思維中把握事物客觀存在的統一性,必須先對該事物進行分析,沒有分析就沒有綜合;綜合是分析的完成,在對事物矛盾發展的統一體進行分析時必須有整體的觀念,否則就不能作出正確的分析。完整、科學的方法要求把分析法與綜合法有機地結合起來。
(3)抽象與具體
由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是辯證思維的基本方法。邏輯思維中抽象是對客觀事物某一方面本質的概括或規定;邏輯思維中的具體是許多規定性的綜合,因而是多樣性的統一。作為辯證思維方法的具體與感性具體不同,后者是客觀事物表面的、感官能直接感覺到的事物的具體性。
由抽象到具體,是從抽象的規定到思維的具體,它包括以下幾個環節:第一,作為這一過程的邏輯出發點的抽象。它必須是反映事物本質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抽象與規定;第二,從抽象到具體的邏輯中介;第三,作為這一過程邏輯終點的具體。它是以一定結構有機結合起來的具有多樣規定性的豐富的總體,是一種理性具體。
(4)邏輯與歷史的統一
由作為邏輯起點的抽象經由邏輯中介上升到作為邏輯終點的具體,這只是完成了辯證思維永恒運動的一個周期,人類總的認識和實踐過程遵循邏輯與歷史統一的原則。
辯證思維中的歷史有兩層含義:第一是指客觀事物發展的歷史進程;第二是指反映客觀實在的人類認識的歷史發展過程,如科學史、哲學史、認識史等。邏輯在此指的是邏輯范疇間的次序、層次、關系等。邏輯與歷史一致,指的是理論概念體系的邏輯關系,次序應正確反映客觀事物和人類認識歷史發展的順序。歷史是邏輯的基礎與前提,邏輯是歷史在辯證思維中的理論再現。邏輯與歷史統一的原則是思維與存在這一哲學基本問題在認識論、方法論中的具體體現。
辯證思維的定義辯證思維是指以變化發展視角認識事物的思維方式,通常被認為是與邏輯思維相對立的一種思維方式。在邏輯思維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辯證思維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時間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無礙思維活動的正常進行。
證思維指的是一種世界觀。世間萬物之間是互相聯系,互相影響的,而辨證思維正是以世間萬物之間的客觀聯系為基礎,而進行的對世界進一步的認識和感知,并在思考的過程中感受人與自然的關系,進而得到某種結論的一種思維。辨證思維模式要求觀察問題和分析問題時,以動態發展的眼光來看問題。辯證思維是唯物辯證法在思維中的運用,唯物辯證法的范疇、觀點、規律完全適用于辯證思維。辯證思維是客觀辯證法在思維中的反映,聯系、發展的觀點也是辯證思維的基本觀點。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也是辯證思維的基本規律,即對立統一思維法、質量互變思維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