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狠狠捏着两个奶头折磨,扒开她的腿屁股直流白浆,国产成人无码免费精品

查字典網 理財網
當前位置查字典 > 理財網 > 保險篇 > 2017年大同市農村養老保險怎么交

2017年大同市農村養老保險怎么交

來源:查字典理財網  發布時間: 2017-04-20

  經過前期對城區所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所等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以及各街道對轄區內城鎮居民人口狀況的摸查,城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工作已經正式開展。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于農村養老保險怎么交的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大同市農村養老保險怎么交1

 1. 推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意義是什么?

  為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促進社會保障事業全面發展,建立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鼓勵資助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改革相配套,使城鎮無養老保障的居民老有所養,盡早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的目標。

  2.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個人繳多少?政府補多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城區年繳費標準設為100元至1000元共10個檔次,今后將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政府補貼分基礎養老金補貼和繳費補貼兩個部分。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標準為:繳100補30元、繳200補35元、繳300補40元、繳400補45元、繳500元及其以上補50元。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

  對城鎮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原則上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 參保人符合領取條件時,每人每月可以領到多少養老金?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按規定繳費,年滿60周歲的,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2012年7月1日以前),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生。目前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139(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例如:在不計銀行利息的情況下,張三選擇每年100元的繳費檔次繳費,政府每年補貼30元,連續不間斷繳費15年,到他60周歲時,個人賬戶累計存額為1950元,除以養老金計發系數139后,每月可領到個人賬戶養老金14元多,再加上每月的基礎養老金55元,張三每月實得養老金近70元。

  4.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該如何參保登記?

  年滿16周歲的(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理登記時,居民需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參保繳費檔次,填寫《大同市城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5. 如何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能不能繼承?

  城鎮居民參保后,國家將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政府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存額目前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保人死亡后,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除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外,其余的可以依法繼承。

  6. 參保城鎮居民因戶籍變更需要跨區的,如何轉移?

  參保人跨區(市、縣)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可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入新的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的有關規定繼續參保繳費,享受相應待遇。如果轉入地尚未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可以將個人賬戶儲存額暫時存于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再轉移。若參保人員只是在本區(市、縣)內轉移,只需轉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必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

  說明:

  年繳費標準 政府每年補貼 個人賬戶累計存額(15年) 每月基礎養老金 每月實得養老金

  100元 30元 130*15=1950元 55元 55+1950/139=69元

  200元 35元 235*15=3525元 55元 55+3525/139=80元

  300元 40元 340*15=5100元 55元 55+5100/139=91元

  400元 45元 445*15=6675元 55元 55+6675/139=103元

  500元 50元 550*15=8250元 55元 55+8250/139=114元

  600元 50元 650*15=9750元 55元 55+9750/139=125元

  700元 50元 750*15=11250元 55元 55+11250/139=135元

  800元 50元 850*15=12750元 55元 55+12750/139=146元

  900元 50元 950*15=14250元 55元 55+14250/139=157元

  1000元 50元 1050*15=15750元 55元 55+15750/139=168元

  相關鏈接

  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從2011年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愿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四、基金籌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要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引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暫以試點縣(區、市、旗,以下簡稱試點縣)為單位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范圍內對城鎮居民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整合,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并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應與新農保合并實施。其他地方應積極創造條件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優撫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并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實現廣大城鎮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重大民生工程。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積極參保。同時,要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引導子女依法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太谷县| 和平区| 凤冈县| 和田市| 南雄市| 河西区| 监利县| 赣州市| 鄂托克前旗| 泽普县| 简阳市| 南汇区| 普安县| 四平市| 息烽县| 乌拉特中旗| 济阳县| 敦煌市| 开鲁县| 海丰县| 白河县| 逊克县| 凤山县| 花莲县| 泗阳县| 徐闻县| 额敏县| 睢宁县| 鄂尔多斯市| 宝山区| 林甸县| 白沙| 南投市| 榆树市| 汝阳县| 长宁县| 尉犁县| 东兴市| 武山县| 邮箱| 北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