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被“拘留”后的三道防線
來源:查字典口才網 發布時間: 2017-04-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拘留期限作出了十分嚴格的規定,一般不超過十天,最長不能超過三十七天。在這有限的時間里,在有法據的情況下,如不能為被拘留的當事人成功構筑起一道道有效的防線,自由恐將離他越來越遠。以下是小編整理了當事人被拘留后的三道防線,希望對你有幫助。
當事人被拘留后的三道防線:
一、當事人被拘留后第一道防線由當事人自己構筑
偵查機關至少是基于當事人有實施犯罪行為的重大嫌疑的情況下才采取拘留措施,但被拘留的當事人大多并非刑事法律專業人士,對自已的行為無法準確判斷是否觸犯刑律,是否應受刑法處罰。在刑事訴訟的任何階段,當事人都無需自證其罪,并且法律賦予了當事人為自己辯護的權利,當其認為對社會,對他人沒有構成危害時,大可理直氣壯的為自己辯解。在眾多成功的刑事辯護案例中,大部分當事人從一開始就是認為自己是無罪的。
二、當事人被拘留后第二道防線由犯罪嫌疑人親友構建
自已的親人被抓,這對絕大多數家庭來說,都是一場災難。多數人在災難
面前可能會焦慮、彷徨、六神無主,甚至不知所措。殊不知,在這個時候,你們都無法保持鎮定的話,被抓的那個他又該怎么辦?
親友要想切實幫到他,首先,需要一個主事的人。這個人需要在他被拘留的這段時間內專門處理相關的事情,起到協調中樞的作用;其次,準備足夠的資金。現金是抵御風險最有效的工具。在此階段,可能花錢的地方很多,如退款,賠償,律師費,咨詢專家的費用,交納保證金,其他費用等等。沒有足夠的資金,有的時候只能有心無力,錯失良機,甚至抱憾終身;最后,聘請合適的專業刑事律師。律師在現階段,是能夠與他溝通的唯一渠道,而刑事專業律師才能有效完成第三道防線的構造。如何才能聘請合適的專業刑事律師請參閱《王思魯:親人惹上刑事案,如何找對律師》。
有的親友在本階段可能會走關系,熟人線路,筆者在此提醒各位親友:
第一,這種行為很危險。稍有處理不慎,不但無法幫到他,還會害了自己,連累朋友。
第二,關系和熟人要幫他需要至少一個法律上說得過去的理由,而這個理由刑事專業律師必定能夠把它找出來。任何一個關系和熟人可以幫到的案件,必然是事實和法律能夠這樣處理的案件。
第三,本階段無法逆轉,一旦錯過,他爭取自由的難度將成倍增加。
三、當事人被拘留后第三道防線由專業的刑事律師構造。
如果說,由親友構建的第二道防線是基礎,那么,由專業刑事律師構造的第三道防線就是主體。在本階段,刑事律師接受委托后,完成對犯罪嫌疑人的會見,夯實其自發建立的第一道防線。在了解案情之后,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所涉的罪名,犯罪事實,證據,辦案程序等各方面作出解析和判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五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三百零九條的規定,形成能夠說服偵查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并被采納的法律意見。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了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后將會作出的處理決定,其中對當事人最為有利的是撤銷案件。在刑事訴訟實務中,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為了爭取這一對當事人最為有利的處理結果,律師往往需要和公安機關辦案人員進行激烈的對抗,才能說服公安法制部門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
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法定時限是七日以內,這也是考驗當事人三道防線的最后關口。成功,則重獲自由;失敗,將被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