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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學優秀班主任評選辦法
來源:查字典班主任網 發布時間: 2017-03-21
一、指導思想為推動學校的發展,德育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強對班主任工作的督導,發揮優秀班主任的輻射帶動作用,建立長效的激勵機制,特訂立此辦法。
二、評選辦法
1、優秀班主任=常規分50%+教學質量分20%+班風、學風20%+校長評價10%
2、班級學生評價不作核算依據,只作參考依據。
三、評選方式
1、期末班主任的常規考評分(每月常規月考評分相加求平均分)。
2、教學質量分,基本分為20分,由教導處提供考核科目進行考評。
七、八、九年級各班拉通考核。各年級班級學生總分平均分最高為20分,其余按下列公式計算,班級成績得分=20*班級成績平均分/班級成績平均分最高分。
3、班風、學風、班貌的分,基本分為20分,由學校校務會成員(非班主任)進行評議打分。
4、校長評價,基本分10分,校長對所有班級班主任按責任心、協調能力等方面進行考評。
5、班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給學校經濟造成重大損失,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不納入評選。
6、年度優秀班主任必須是兩學期都擔任班主任。
德育處
2011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