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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安全管理責任
來源:查字典班主任網 發布時間: 2017-03-21
1安全教育責任。
班主任除對班級學生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以及基本道德規范等思想政治教育和基礎文化科學知識教育外,還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讓學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安全自護和安全自救知識。班主任不僅自己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如山、生命責任大如天的意識,還要努力使學生樹立安全第一觀念。
2、安全告知責任。
班主任的告知可分為四個方面:一是把學校或班級進行的各種活動中有關安全方面應注意的問題對學生告知。二是把校園及其周邊的設施包括環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告知學生。三是把學生的有關情況對家長告知。四是把發現的班級內部、校園內部及校園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安全事故向學校領導告知。班主任履行告知義務,可積極有效地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3、安全告誡責任。
班主任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負有對學生告誡的責任。加強對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強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規范學生的日常行為,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等是班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對學生的危險行為或潛在的危險行為要及時地告誡、制止和糾正。
4、安全防范責任。
班主任要對班級活動以及教育教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進行防范。如對流行病、傳染病的防范,對班級進行的各種活動以及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校園欺侮、包括隱性傷害在內的預防等。要防微杜漸,而不要亡羊補牢。
5、安全救護責任。
學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后,除要及時按制度規定上報,還要力所能及地進行自護自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