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班主任鋪設幸福之路
來源:查字典班主任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7-03-21
筆者認為《規(guī)定》既保障了班主任的批評教育權(quán),同時也是對班主任批評教育權(quán)的限制和監(jiān)督。因為批評教育要采取“適當方式”,說明我們的許多批評教育還存在諸多問題,要么過分地批評,要么放任自流不批評。近幾年,一方面,在賞識教育、成功教育、激勵教育思想的影響下,社會風氣起了變化,一有事故發(fā)生,社會和家長往往把責任全部推給學校和教師,把矛盾焦點集中在學校,導致學校批評教育權(quán)弱化,結(jié)果形成不成文的認識是學生說不得更批評不得,惟恐惹火上身,于是只好放任自流;(班主任工作反思 )另一方面,有些學校管理不得法,學生犯錯,老師的教育往往比較粗暴,導致一些學生厭學或想不開自殺的悲劇。所以筆者認為,規(guī)定中的“適當方式”不僅僅是針對班主任不敢管學生的背景下提出的,還應該有其他更豐富的教育背景,它的提出使教育更臻于成熟。
“適當方式”是比較模糊的概念,操作也比較難,不過面對不同個性的學生,班主任不可能采取千篇一律條條框框的批評教育方式。因此,筆者認為,“適當方式”是指班主任在努力做到規(guī)定中第八條的前提下,要深入分析學生思想、心理、學習、生活狀況,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之后,再考慮批評教育的方式。有的學生只能采取溫和旁敲側(cè)擊的委婉方式進行批評,有的學生可以采取主題班會感悟的方式進行批評教育;有的學生可以通過家長協(xié)助進行教育;有的學生則必須采取比較嚴厲的方式……由于教育對象和教育場所、教育內(nèi)容的不同,采取的方式也應該是不同的。“適當方式”批評教育的提法更具有靈動性、科學性。
因此,教育對象不同,“適當方式”不可能細化、量化,也沒有現(xiàn)成的公式可以套用,班主任只能是因材施教,因人施教。筆者認為,教育行政部門一定要召開動員大會,理解教育本身規(guī)律,提高認識,千萬不要因為教育部沒有制定出“適當方式”的細則就放棄。
另外,《規(guī)定》的實施還需要家長的支持。在實施之時,媒體應大力宣傳新《規(guī)定》,營造良好的氣氛,使社會和家長理解教育,學校也應該爭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教育合力,使批評教育更加恰當,更有人性,更有效果。不過筆者認為只是提出讓班主任享有“適當方式”的批評教育權(quán)還是不夠的,還應該規(guī)定教師擁有“適當?shù)姆绞健钡呐u教育權(quán)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