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醉駕處罰標準是什么
來源:查字典安全知識網 發布時間: 2017-04-20
醉酒駕駛是一種嚴重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同時也極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對社會產生負面的影響。因此,對待醉酒駕駛,法律一直是嚴厲懲罰。那么,醉駕的處罰標準是什么?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7年醉駕處罰標準,歡迎閱讀。
1、《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酒后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法律規定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條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刑法》
刑法修正案(八)增設危險駕駛罪,首次將醉酒駕駛機動車、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其中。
修正后的刑法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地方法規
北京市推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及記分標準(試行)》中,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力度最大:如果駕駛員醉酒之后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2000元罰款,扣除12分,吊銷駕駛執照3至6個月,并處以15日以下拘留;如果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或者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將被罰款2000元,扣12分,并處以15日以下拘留。
避免醉酒駕駛的方法1.安裝車載防酒后駕駛系統:在車上安裝能自動識別喝酒高峰時間段,能防止駕駛人檢測作弊的防酒后駕駛系統,若超過國家標準汽車則無法啟動。
2.國家法律提供支援:國家提供酒后駕車相關限制管理法律條文,交通管理部門應借鑒國外方式對有酒駕記錄人員實施強制安裝防酒后駕駛系統。
3.提供酒后代駕服務:餐飲娛樂場所為客人開設酒后代駕服務,或由政府開通酒后代駕服務專線。
4.免收酒后過夜停車費:餐飲娛樂場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車輛過夜停車費,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動放棄駕駛。
5.在酒標酒單上印制警示令:將酒后不駕車的宣傳語、漫畫等印在酒瓶的商標上及餐飲娛樂場所的酒水單上。
6.履行社會服務令:除國家規定的處罰外,酒后駕車者還要到醫院做義工。
7.避免僥幸心理:消除人們少喝酒不影響開車的認識誤區,剖析酒精對駕車者的影響和危害,警示人們放棄僥幸心理。
8.錄制親情提示音:錄下孩子童聲爸爸,喝酒別開車,我和媽媽在家等你作為手機定時提醒錄音,從晚上7時開始,每小時提醒1次。
9.發揮車友會的作用:由車友俱樂部向全體車友發出倡議避免酒后駕車,車友之間互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