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自己是一個很失敗的人。別人可以和女朋友談談情,做做愛,我卻只有流口水的份。很早的時候,父親告訴我,就算你說謊,也要有一個很美麗很動聽的理由才能博得人家的芳心。也許,父親那個年代并不知道與時俱進是多么重要,我從十八歲開始沒有在這個忠告上撈到半點便宜。
負責一點,得從我十七歲說起,那年,我的男性荷爾蒙終于有了足夠的能量對我的下體進行了肆無忌憚的挑逗。我知道了,我必須得有個女人了。
十八歲,我那長相寒酸的同桌成了我近水樓臺的第一個目標。她果然問我:你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我答:你貌美如花。她回:可惜你不帥,離我遠點。
二十一歲,我人高馬大。樓下炸臭豆腐發家的老板的女兒問我:你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我答:你大福大貴。她回:可惜你很窮,吃大便去吧。
二十五歲,我被稱為另類尖兵。我網絡中下載的MM問我:你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我答:你真實透明。她回:可惜你不真實,到母豬那里碰碰運氣吧。
二十七歲,又有一個姑娘問我同樣的問題:你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我實在受不了了,B養的,我憋了十年的欲火加怒火再也無法抑制,答:老子就想和你上床能咋地!
二十八歲,我結婚了,一個干凈、美麗的女生。她說:當初是你驚人的直率打動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