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7月22日電 22日22時42分記者從四川瀘州市委宣傳部獲悉,根據長江洪水預報,7月23日11時長江瀘州段洪峰將達19.02米,超保證水位2.52米(保證水位為16.5米)。截止7月22日21時,長江瀘州段水位為15.0米,且呈上漲趨勢。為了積極應對洪水災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瀘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發布1號命令:
一、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汛情依法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長沱江沿岸凡低于19.20米以下的所有單位人員及住戶要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二、市、區兩級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加強城區的治安巡邏和交通疏導工作。
三、市區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各自部門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各級防汛指揮部要嚴格實行24小時防汛值班和領導帶班,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工情,及時上傳下達,保證信息暢通。
五、嚴肅防汛紀律,凡因不執行市防汛指揮部命令、領導不力、玩忽職守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按照防汛紀律啟動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