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嘉定十年(1217年),“德秀以右文殿修撰知泉州”(《宋史·真德秀》)。嘉定十二年(1219年)調(diào)知隆興府時離開。
泉州港是南宋時期對外貿(mào)易大港之一,慶元以前是個田賦豐足,舶貨充羨的富州。《雞肋集》載:“(泉州)舶商歲至,一舶連三十艘,異貨禁物如山。”南宋偏安以來,泉州市舶司的收入成為朝廷的一大經(jīng)濟來源。
南宋·慶元以后,吏治敗壞,“比年蕃船抵岸……所隸官司,擇其精者,售以低價……”(《宋會要輯稿》),地方官吏(包括南外宗正司)對海商的刻剝,無所不用其極。官府假“和買”之命刮取舶貨,甚至不給貨款,對蕃舶肆意掠奪,嚴重地損害了泉州港的聲譽。加上南宋中后期,海盜猖獗,沿海之民和商旅深受其害,嚴重影響海上貿(mào)易。(商人)獲利既薄,怨望愈深,“比年蕃舶頗疏,征稅暗損。”舶稅收入下降到年僅十多萬緡。(《海絲之路·興盛篇·南宋》)
真德秀首知泉州時,寫信向前任知州倪思(《泉州人名錄·倪思》)請教治泉之方,曉諭州縣官,以“律己以嚴,撫民以仁,存心以公,蒞事以勤”四則,作為座右銘。
真德秀將振興泉州港作為首務,采取許多強有力的措施:
一是罷和買、禁重征。
真德秀蒞泉后,深入了解泉州對外貿(mào)易中存在的間題。認為:“浮海之商,以死易貨,至則使者郡太守而下,惟所欲刮取之……諸珍怪物,大半落官吏手……·以故舶之至者滋少,供貢闕絕。”(《真文忠公文集·卷43》)
為了重振泉州海上貿(mào)易,真德秀立即與市舶提舉趙崇度、軍州事章徠著手整頓泉州市舶司,革除積弊,采取有利于促進海商貿(mào)易往來的經(jīng)濟措施,“同心劃洗前弊,罷和買,禁重征”,嚴戒官吏未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購買舶貨,狠狠地剎住重征勒索之風。
真德秀做好各級官吏的廉政建設,要求他們對非份之物要“毫發(fā)不染”。對于那些長期悠意侵吞外商財物,影響海外貿(mào)易的官吏(包括南外宗正司),真德秀決定給予嚴厲的打擊,公開表態(tài):“宗室為賊首,則非宗室矣,宜正以王法。”一時,風氣大轉(zhuǎn),人心大快。
二是禮遇蕃商。
真德秀對來泉州貿(mào)易的蕃商很尊重,處處保護他們的正當利益。對于“賈胡之銜冤茹苦撫膺啜泣者”,真德秀都能秉公持法,為他們分憂解愁。
為了顯示對海外貿(mào)易的重視,真德秀多次到九日山主持“祈風典禮”并宴送海外商賈,祈求海神保佑商舶往來平安,祝客人順利返國。
三是抑奸除暴以蘇民困。
《宋史·真德秀》載:“輸租令民自概,聽訟惟揭示姓名,人自詣州。泉多大家,為閭里患,痛繩之。有訟田者,至焚其券不敢爭。”
同時,真德秀以發(fā)展生產(chǎn)為急務。他勸告父老要“用天之道,盡地之利”注意深耕細作,因地制宜,按時播種和收藏;親自主持疏浚洊田塘等水利;立倉儲糧,以備荒年賑濟。在他治泉期間,歲屢豐登,國有常賦,民得飽食,海外貿(mào)易有貨源,為發(fā)展地方文教事業(yè)創(chuàng)造條件。
四是鞏固海防。
積極懲治海盜,確保海道暢通。嘉定十一年(1218年)四月,海寇王子清、趙希◇等犯泉州境,知州真德秀派兵大破之。《宋史·真德秀》載:“海賊作亂,將逼城,官軍敗衄,德秀祭兵死者,乃親授方略,禽之。”
整飭海防。真德秀發(fā)現(xiàn),泉州原有寶林、法石、永寧三寨,沿海又有石湖、寶蓋、小兜等寨,但自從開禧(1205年一1207年)以來,主將多用非其人,州郡又無權(quán)過問,致泉州沿海“武備空虛,軍政廢壞”,“盜賊屢作”,嚴重地威脅著海上商船往來的安全。真德秀一方面上書請準使寨兵改由州郡節(jié)制指揮,并增設圍頭寨,以加強海道捍衛(wèi);另方面親率觀察推官李方子、晉江知縣徐叔用、左翼軍副將邱童等人,“遍行海濱,審視形勢,增屯要害處,以備不虞”(《宋史·真德秀》),重新部署整頓泉州灣的法石、永寧、石湖、圍頭、小兜等海防要塞,合理調(diào)整寨兵,增備各寨兵船,加強寨兵的水戰(zhàn)操練和防區(qū)巡邏,規(guī)定寨兵可以預支一月錢糧,以備隨時出海捕盜。
五是重視教化。
泉州原無貢院,以前試士于泮宮,王十朋(《泉州人名錄·王十朋》)守泉時在部使者館址創(chuàng)貢院。嘉定間真德秀為建貢院于肅清門內(nèi),士子頌其功德。
由于打擊腐敗現(xiàn)象,整飭海防,海港復興。真德秀首次入泉的當年,來泉州貿(mào)易的蕃舶從原來的三四艘增至18艘,翌年增至24艘,再年增至36艘。《宋史·真德秀》載:“番舶畏苛征,至者歲不三四,德秀首寬之,至者驟增至三十六艘。”
真德秀深受州郡士民和蕃商愛戴。當他首次守泉離任時,泉民和蕃商擁道相送(乾隆《泉州府志·卷29·名宦》)。
泉州港是南宋時期對外貿(mào)易大港之一,慶元以前是個田賦豐足,舶貨充羨的富州。《雞肋集》載:“(泉州)舶商歲至,一舶連三十艘,異貨禁物如山。”南宋偏安以來,泉州市舶司的收入成為朝廷的一大經(jīng)濟來源。
南宋·慶元以后,吏治敗壞,“比年蕃船抵岸……所隸官司,擇其精者,售以低價……”(《宋會要輯稿》),地方官吏(包括南外宗正司)對海商的刻剝,無所不用其極。官府假“和買”之命刮取舶貨,甚至不給貨款,對蕃舶肆意掠奪,嚴重地損害了泉州港的聲譽。加上南宋中后期,海盜猖獗,沿海之民和商旅深受其害,嚴重影響海上貿(mào)易。(商人)獲利既薄,怨望愈深,“比年蕃舶頗疏,征稅暗損。”舶稅收入下降到年僅十多萬緡。(《海絲之路·興盛篇·南宋》)
真德秀首知泉州時,寫信向前任知州倪思(《泉州人名錄·倪思》)請教治泉之方,曉諭州縣官,以“律己以嚴,撫民以仁,存心以公,蒞事以勤”四則,作為座右銘。
真德秀將振興泉州港作為首務,采取許多強有力的措施:
一是罷和買、禁重征。
真德秀蒞泉后,深入了解泉州對外貿(mào)易中存在的間題。認為:“浮海之商,以死易貨,至則使者郡太守而下,惟所欲刮取之……諸珍怪物,大半落官吏手……·以故舶之至者滋少,供貢闕絕。”(《真文忠公文集·卷43》)
為了重振泉州海上貿(mào)易,真德秀立即與市舶提舉趙崇度、軍州事章徠著手整頓泉州市舶司,革除積弊,采取有利于促進海商貿(mào)易往來的經(jīng)濟措施,“同心劃洗前弊,罷和買,禁重征”,嚴戒官吏未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購買舶貨,狠狠地剎住重征勒索之風。
真德秀做好各級官吏的廉政建設,要求他們對非份之物要“毫發(fā)不染”。對于那些長期悠意侵吞外商財物,影響海外貿(mào)易的官吏(包括南外宗正司),真德秀決定給予嚴厲的打擊,公開表態(tài):“宗室為賊首,則非宗室矣,宜正以王法。”一時,風氣大轉(zhuǎn),人心大快。
二是禮遇蕃商。
真德秀對來泉州貿(mào)易的蕃商很尊重,處處保護他們的正當利益。對于“賈胡之銜冤茹苦撫膺啜泣者”,真德秀都能秉公持法,為他們分憂解愁。
為了顯示對海外貿(mào)易的重視,真德秀多次到九日山主持“祈風典禮”并宴送海外商賈,祈求海神保佑商舶往來平安,祝客人順利返國。
三是抑奸除暴以蘇民困。
《宋史·真德秀》載:“輸租令民自概,聽訟惟揭示姓名,人自詣州。泉多大家,為閭里患,痛繩之。有訟田者,至焚其券不敢爭。”
同時,真德秀以發(fā)展生產(chǎn)為急務。他勸告父老要“用天之道,盡地之利”注意深耕細作,因地制宜,按時播種和收藏;親自主持疏浚洊田塘等水利;立倉儲糧,以備荒年賑濟。在他治泉期間,歲屢豐登,國有常賦,民得飽食,海外貿(mào)易有貨源,為發(fā)展地方文教事業(yè)創(chuàng)造條件。
四是鞏固海防。
積極懲治海盜,確保海道暢通。嘉定十一年(1218年)四月,海寇王子清、趙希◇等犯泉州境,知州真德秀派兵大破之。《宋史·真德秀》載:“海賊作亂,將逼城,官軍敗衄,德秀祭兵死者,乃親授方略,禽之。”
整飭海防。真德秀發(fā)現(xiàn),泉州原有寶林、法石、永寧三寨,沿海又有石湖、寶蓋、小兜等寨,但自從開禧(1205年一1207年)以來,主將多用非其人,州郡又無權(quán)過問,致泉州沿海“武備空虛,軍政廢壞”,“盜賊屢作”,嚴重地威脅著海上商船往來的安全。真德秀一方面上書請準使寨兵改由州郡節(jié)制指揮,并增設圍頭寨,以加強海道捍衛(wèi);另方面親率觀察推官李方子、晉江知縣徐叔用、左翼軍副將邱童等人,“遍行海濱,審視形勢,增屯要害處,以備不虞”(《宋史·真德秀》),重新部署整頓泉州灣的法石、永寧、石湖、圍頭、小兜等海防要塞,合理調(diào)整寨兵,增備各寨兵船,加強寨兵的水戰(zhàn)操練和防區(qū)巡邏,規(guī)定寨兵可以預支一月錢糧,以備隨時出海捕盜。
五是重視教化。
泉州原無貢院,以前試士于泮宮,王十朋(《泉州人名錄·王十朋》)守泉時在部使者館址創(chuàng)貢院。嘉定間真德秀為建貢院于肅清門內(nèi),士子頌其功德。
由于打擊腐敗現(xiàn)象,整飭海防,海港復興。真德秀首次入泉的當年,來泉州貿(mào)易的蕃舶從原來的三四艘增至18艘,翌年增至24艘,再年增至36艘。《宋史·真德秀》載:“番舶畏苛征,至者歲不三四,德秀首寬之,至者驟增至三十六艘。”
真德秀深受州郡士民和蕃商愛戴。當他首次守泉離任時,泉民和蕃商擁道相送(乾隆《泉州府志·卷29·名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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