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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約

  【元】〔公元1252至1333年〕字彥博,號豫齋,贈文定公,亦稱大梁王文定公。生于元憲宗二年,卒于文宗至順四年,年八十二歲。祖父王通為汴京三槐堂之后,宋末避亂遷真定(今河北正定)。王約性穎悟,風格不凡,嘗從魏初游博覽經史,工文辭。至元十三年,(公元一二七六年)翰林學士王盤薦為從事,累拜監察御史。 王約奏二十二事即“實京師,放差稅,開獵禁,蠲逋負,賑窮獨,停冗役,禁鷹房,振風憲,除宿蠹,慰遠方,卻貢獻,詢利病,利農民,勵學校,立義倉,核稅戶,重名爵,明賞罰,擇守令,汰官屬,定律令,革兩司”及后建議行封贈、禁服色、興科舉,皆被采納實施。遷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請發米續賑,前后救活京畿東道饑民五十多萬人。仁宗在東宮,知約名,思用以自輔,擢太子詹事,多所匡正。

  至治三年,高麗因王約一言而存國,高麗人說:“不絕國祀者,王公也”。

  王約在元世祖時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后任中書、詹事、集賢大學士,歷經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天順七朝,從事于公文撰擬長達五十年之久。其間朝廷重要文誥都由王約把總。仁宗時曾通告各大臣:“事未經王彥博議者,勿啟”。王約與歐陽玄,凡朝廷內的重要文誥和典冊,多出自他們之手,并稱元初“鴻筆”。

  王約英宗時以集賢大學士致仕。后又奉詔條定元初以來律令,名《大元通制》。著作有《潛丘稿》三十卷,《史論》三十卷及《高麗志》四卷,《元史》有傳。 子王思誠字克修,奉議大夫、秘書監著作郎,其后代遷山東滕州江蘇沛縣豐縣等地。

  《元史 王約傳》(許嘉璐 編譯)

  王約字彥博,祖先是汴人,祖父王通,向北方遷居到真定。王約天性穎悟,氣質不凡。他師從中丞魏初,博覽經史群書,擅長文辭,通曉國家的體制,不因時尚所趨而動搖他的志向。

  至元十三年,翰林學士王磐薦舉他任從事,丞旨火魯火孫以司徒開府,經奏請授王約為從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兼司徒府掾。不久又被征用為中書省掾,授任禮部主事。

  二十四年,拜監察御史,授承務郎。他首先提出建立儲君,以及修纂史書等倡議。當時任丞相的桑哥對參政郭佑在任中丞時曾經奏請誅殺右丞盧世榮等人之事懷恨在心,所以誣陷他犯有其他的罪過,王約上奏章為郭佑申明冤屈。他查辦了成都鹽運使王鼎的不法之事,將其罷官除名。改任御史臺都事。南臺侍御史程文海入朝奏事,指出桑哥許多罪過。桑哥大怒,又因王約與程文?;ハ嗪魬鄰椲浪?,所以六次上奏要求誅殺他們,皇上沒有批準他的奏請。王約因為隴西地處偏遠,建議在陜西設立行御史臺,皇帝按照他的建議下詔頒行。出朝救濟河間饑民,分發救濟物品均勻公平合理,調查災情得法,使很多人保全了性命。

  三十一年,遷任中書右司員外郎。四月,成宗即位,他上奏陳說了二十二件事,主要內容是:充實京師的儲備,減輕差稅的負擔,開放對狩獵的禁令,免除過去拖欠的錢糧,救濟窮苦孤獨的人,取消不必要的各種雜役,禁止設立鷹房,振興御史臺的職責,清除一貫作惡的奸臣,安撫慰勞遠方的臣民,謝絕各地的貢獻,征詢政令的利弊,使農民得到實惠,獎勵興辦學校,設立義倉備災,核查稅戶,重視名爵,明確賞罰,選擇良才任地方守令,精簡官僚機構,明定法律,裁撤中書省的左右兩司。他又建議中書省應除去繁冗的公文,各地政務一方面信任行省辦理,一方面責成六部負責。調任兵部郎中,改任禮部郎中。請求實行贈官賜謐的典制來表彰忠臣和功臣,并建議將時政記錄交付給史館以備編寫史書實錄之用,設立供需府來專門負責物資供應,這些建議都得到采納而頒布執行。

  拜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奉詔到京畿東道救濟饑民,分發了五十萬石米糧,所救活的饑民達五十余萬人。藉此他上疏分條論述了京東地區的十件利弊之事,請求再調運糧米繼續救濟他們,中書省采納了他的建議,使百姓們獲得了再生。

  高麗國王王昛年老,傳王位給他的兒子王謜。國中有人對王子王謜執政不服氣,制造流言蜚語離間他們父子二人。等到王謜到京師朝見時,他們私下派人到朝廷賄賂執政官員,把王謜扣留在京不遣送回國。王昛復位,于是便任用小人執政,厚斂賦稅而濫施刑罰,國中人成群結隊到朝廷來告狀。中書省下令拘捕作亂的首要分子,把他們關押在刑部獄中。但他們的黨羽們仍然不思悔改,于是中書省奏請將此事交給王約負責查問。王約來到高麗國,宣布了皇帝的詔書,并且開導王昛說:“天地之間,最親近的莫過于父子,最重要的莫過于君臣關系。那些小人們只知道為自己謀利,他們難道肯為你的家族國土著想嗎!”高麗國王王昛感激得流出眼淚,自我檢討說:“臣年老糊涂,聽信了奸邪小人之言,所以才造成如此后果,現在我知道錯了。我甘愿呈獻表章自我承認錯誤,并且請王子謜回國主政,至于那些奸邪黨羽,則完全聽任使者的懲治。”第二天,王約逮捕了他們,審查了他們的罪行,判處流放的二十二人,處以杖刑的三人,罷免了兩個有官職的人。他又任命老臣洪子藩為相,讓他革除弊政,廢除了十三處不在交通要道上的水驛,免除耽羅地區進貢那些不是其地所產的物品,因此使東方百姓非常喜悅?;爻雎?,合乎皇帝的旨意,授任太常少卿。

  不久皇帝下詔命王約同宗正、御史一起審查京師獄囚,王約以自己所任是管理祭祀的官而推辭,皇帝沒有同意。于是他審閱了各種案件,判決了二百六十六人,其中罪當處死的有七十二人,因無罪而得到釋放的有八十六人,平反了吳得誠的冤案,發遣流入娼門的十個良家歸女從良嫁人,把元旦帶刀擅自出入殿廷的八十人判處了杖刑流放。于是他建議因斗毆而殺人的人應該比死罪減輕一等,被頒布成為法令。又因浙民告狀,行省、南臺意見不同,相互訴訟,難以定案,命王約負責審理。王約到杭州,只用了二十天就理清了此案,使行省、南臺都沒有不同的意見?;实厶孛萑涡滩可袝?,以此來獎勵他以前的功勞。

  大德十一年,仁宗自懷州到京師,肅清宮禁之亂,因平章賽典赤、安西王阿難答,與左丞相阿忽臺陰謀叛亂,命令刑部審查懲治他們的罪行。王約說:“按照法令的規定,犯有謀逆之罪的人不必施刑追問口供,可以直接處死。”由此受到仁宗的信任。富寧庫丟失了金子,王約懷疑是被輪流值班的宿衛所盜,沒有多久,他的看法果然得到了證實,管庫的官吏因此而得以免除罪責。 監察御史上奏說通州倉庫中的三萬石大米,因漏雨而受潮。王約認為這一定是倉米在長期積存中被濕氣蒸潮的結果,經過檢驗,這些受潮的倉米還能夠食用,于是就免除了管庫官吏的罪。 有宗王兄弟二人鎮守邊疆,其中為兄的心中暗存異志,弟弟勸諫他而不聽從,就上馬奔馳而去,兄派遣家奴拿著弓箭去追他,弟弟發箭射死了兄的家奴,兄因此上告其弟并把他囚禁起來,被判定為死罪。王約訊查記錄囚犯的罪狀,說:“兄長的奴仆,就是弟弟的奴仆,何況殺他是出于自衛的緣故。”立刻就將其弟釋放了。 遷任禮部尚書,建議朝廷制定守喪盡孝的制度,實行旌表的恩典,免除在都城征收煤炭,都被采納頒行。有一位姓王的京城人,在江南任職時去世,留下一個遣腹子,由他的女兒撫養。這個遣腹子十六歲時,就上告他姐姐隱匿了若干家產,有關部門限令在短期內交出這筆財產。王約看了案牘之后說:“把一個沒有父親的孩子養育成人,并且使王氏沒有斷絕子嗣,他姐姐對他有很多的恩澤。假使其姐果然要吞沒家產,難道還會把他撫養到現在嗎!”改變了以前的判決而申斥了這個誣告其姐的人。有一位姓柴的人起初因沒有子嗣,遇繼張姓的孩子為自己的子嗣,后來姓柴的人生了兒子,姓張的養子就出家為僧了,但柴氏的親子又夭折了,那個出家為僧的養子就上訴要求繼承柴氏的家產,皇帝下詔令王約審理此案。王約責問說:“你已出家為僧人,就應該繼承你師父的衣缽,又為何來要求繼承柴氏的產業呢?”那個僧人無話可答,于是將柴氏家產判歸柴氏族中應該繼承的人。

  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皇帝的尊號,以及冊封皇后,凡是有關典禮的儀式,都是由王約按照典制負責總定。仁宗在東宮為太子,素知王約的聲名,想要任用他來輔佐自己,所以提升他為太子詹事丞。他隨從仁宗巡幸五臺山,勸諫不可久留山林,仁宗當天就起程回上京。在此以前,安西王被封在秦地,此后因他圖謀叛逆而被誅殺,其封國也被撤銷,戶籍賦稅歸入詹事院。這時候,大臣奏請封安西王之子,恢復其封國,仁宗征求王約的意見。王約說:“安西王是因為何罪而被誅殺?現在要恢復他的封國,又怎能對將來有所懲戒呢?”于是這個議案就被擱置下來。第二年,升太子副詹事。他直諫節制飲酒,辭意懇切,仁宗很贊賞地接受了他的意見。

  按官制設立左衛率府,負責統領侍衛軍一萬人。有一位同僚想要署任此軍的軍官,王約堅持認為不可,眾人責難他說:“太子難道不是樞密院使嗎?”王約說:“詹事,是東宮的官職,參預樞密院的事務可以嗎?”仁宗又召見王約詢問此事,他回答說:“凡是皇太子的事務,我不敢不盡力去做;但是天子的政事,我不敢越職去做。”仁宗省悟過來,最終停止議行此事。同僚又再次傳命增設右衛率府,從河南蒙古軍隊中選取一萬人歸此府統領。王約屏除閑雜人后說:“左衛率府,是舊制中所有的機構,現在又為何要設立右衛率府? 諸公應該好好想一想,不要因此而有害于太子。”又有命令要取安西兵器,發給宿衛士。王約對詹事完澤說:“詹事府行文從數千里之外運取兵器,這必然會引起人們的驚疑。如果主上聞知此事,又怎麼辦呢?”完澤面帶愧色地說:“我確實沒有考慮到這些。”又命令從福建選取繡工童男女六人。王約說道:“福建距離京師六七千里,使人父子兄弟相離別,負責辦理此事的官吏趁機騷動擾亂百姓,這難道是一樁好事嗎?”仁宗制止了此事,再三稱贊王約。太子家令薛居敬對太子陳說陜西分地等五事,因而被委任前去辦理,王約不肯簽署命令,對他說:“太子,是潛龍,在沒有執政之時,而代行飛龍之事可以嗎?”于是此事被制止。薦舉翰林學士李謙任太子少傅,請求為已故丞相淮安忠武王伯顏在杭州建立祠堂,都被采納了。

  仁宗因為詹事院所辦的各種事務都能遵循法規,非常高興,曾當面賜給王約犀帶,他堅決辭謝;又賜給他從江南所搜集來的圖書,也被他拒絕。仁宗經常尊稱他的字而不直呼其名,對群臣下諭說:“凡是沒有經過王彥博認定的事情,不準上奏。”又對中丞朵礙(注:缺此字,石傍換為角)說:“在詹事府任職而又不求取賞賜的人,只有王彥博與你二人。”一天,仁宗在西園觀看角抵戲,有旨取繒帛等物賞賜給演戲的人。王約入園,遠遠看見去取賞賜的人,便問道:“你來做什麼?”于是仁宗立刻取消了賞賜。又有一次仁宗正要觀看俳戲,諸事都已準備就緒而王約來到,立即命令取消娛樂,他受到了仁宗如此地尊敬和禮遇。

  四年三月,仁宗正位登基,想要采納陰陽家的說法,在光天殿即位,光天殿即是東宮中的大殿。王約對太保曲樞說:“皇帝正定名分,應當到大內皇宮中舉行典禮。”太保入宮奏陳其言,于是改在大明殿即位。中書省奏請委任王約為陜西行省參知政事,皇帝大怒,特意拜任他為河南行省右丞。王約入宮辭別,皇帝賜給他一卮酒以及弓箭等物。

  在此以前,至大年間尚書省聽從人的建議,誤將河、汴地區的官民田地作為無主的土地奉獻給朝廷,奏請在此地設立田糧府,每年向朝廷輸納數萬石糧食。這年皇帝下詔廢除田糧府,把建議此事的人流放到海外,命令河南行省恢復百姓的舊業,行省此時正趁此機會營私舞弊,田地仍然沒發還。王約到任后,發布命令要郡縣限期按照皇帝的詔令改正。恰逢皇帝下詔改革銅錢銀鈔制度,并且命令各地交納賦稅,全都收取至大鈔。王約估計河南每年用鈔七萬錠,一定會造成上交錢鈔的數額達不到要求,于是下令各州,可征收至大、至元鈔各一半,眾人提出這樣做違抗詔令,王約說:“我難道不知道應按照詔令執行,只是到年終諸事沒有辦齊,罪責也不輕。”丞相卜憐吉臺稱贊他說:“這件事處理得好。”派遣使者告知中書省,省臣非常高興,于是就把他的做法推廣到全國。南陽人孛術魯翀以書信拜見王約,王約看后對他的才能非常贊賞,就讓他署任郡學正。此后又把他推薦到中書省,提升他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皇慶改元的當天,皇帝詔命中書省說:“汴省王右丞可立即召回。”三月一日王約回到京師,皇帝召見他,給予慰勞,特拜他為集賢大學士,并且推恩上溯三代,贈給他們謐號而為他們樹碑。王約首先上奏:“河南行省丞相卜憐吉臺,是出身功臣門第的老臣,不應久在朝外任職。”皇帝召卜憐吉臺回京,封他為河南王。王約又建議推行封贈制度、禁止不按官品而亂飾服色、實行科舉制度。這些都被確立為法令頒行。他上疏薦舉國子博士姚登孫、應奉翰林文字揭傒斯、成都儒士楊靜等人,請求再次起用已退休的中山知府輔惟良、前任尚書參議李源、左司員外郎曹元用等人,都選任不同的官職。他上奏辯明已故左丞竇履留有一遣腹子被棄之在外,應該把此子收養歸宗,使其成為竇氏的后嗣。

  延佑二年,丞相帖木迭兒專權秉政,奏請派遣大臣分道奉使宣撫,命令王約巡行燕南山東道。王約到達衛輝,有一個人因毆打自己的母親而被逮捕拘押,他的母親流著眼淚來為他講情,訴說老妾只有這一個兒子,若被處死則一門絕嗣。王約根據她的愛子之情,打了他一百杖就釋放了他。冠州百姓中發生了一樁兄揭發其弟私自祈禱鬼神進行詛咒的案件,王約審問其弟,其弟則說:“我是在禱求子嗣。”王約檢索《授時歷》驗證出他所說的日期確實可信,于是立即釋放他回家。拜任樞密副使,任職的第二天他就得到皇帝的召見并賞賜飲酒,皇帝對左右侍奉的人說:“人們說王彥博年老有病,朕今天看他,精力還很強盛,可以擔當重要的職責。”這天傍晚,知院駙馬塔失帖木兒值夜守衛,皇帝告誡他說:“你不可把王彥博當成朋友交往,應該把他作為老師而向他學習。”

  至治元年,英宗即位,帖木迭兒再次任相,王約辭職不出。二年,因年已七十而辭官歸里。三年,丞相拜住使政治改革一新,尊崇禮遇老臣,傳詔起用王約,再次拜任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領著官俸在家中休養,只是每天到中書省去一次商議政事,至治年間的政策,大多都由他參與謀劃。他又奉詔命與中書省官員,以及其他老臣,逐條編定國初以來的律令,名為《大元通制》,頒行天下。朝廷準備撤銷征東省,設立三韓省,如同其他內地行省的規制,下詔命中書省共同討論,王約回答說:“高麗國距京城四千里,土地貧瘠而百姓困苦,夷人風俗崇尚不同,不能和中原相比,萬一開化受到阻礙,須下苦力來治理它,這不是件好事,不如固守祖宗時的舊制。”丞相稱贊他的見解,奏請停止討論,否決此事。高麗人聽說了這件事,畫王約像回國,建立祠堂來紀念他,說:“是由于王公,才使我們國家社稷沒有被滅絕。”泰定元年,奉詔在宮廷中策試天下士人,錄取了八剌、張益等八十五人,自此開始將乙科名額增至十五人。

  天歷元年,文宗登帝位,王約入宮朝賀,皇帝在大明殿賜宴,非常高興地慰勞問候他。此時王約已七十七歲。他平時為人胸懷平和真誠,持身謙虛克己,后輩前往拜見,他一定要以禮相待;他的官俸收入,分散施與親戚族人以及外面貧寒的士人;他的叔父生活貧困,他每月要奉獻錢米,贈送美食,侍奉他如同自己的父親;每年春節、四季及每月初一、十五,率領著晚輩們到先祖墳墓去,舉行拜祭懷念先人的儀式,嚴格地舉行時祭和五祀,按照古代的禮法奉行,他的這些做法被同鄉奉為榜樣。

  至順四年二月己酉去世,終年八十二歲?;侍舐勚攀赖南⒍鴤麌@悼念,用尚醞(祭祀用美酒)二尊作為祭品,派遣徽政院大臣到靈前吊唁致奠,敕令中書省以下的官員按照等級拿出不同數額的贈款來贊助他的喪事。此月庚申,安葬在城西岡子原。

  王約平生的著作,有《史論》三十卷、《高麗志》四卷、《潛丘稿》三十卷,都流行于世。他的兒子王思誠,任官奉議大夫、秘書監著作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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