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1619~1
1.生平和著作
2.“太虛一實”
3.唯物主義的道
4.“太虛本動天
5.因所以發能、
6.理勢相成
7.有欲斯有理的
8.內極才情、外
9.評價和影響
王夫之(1619~1
1.生平和著作
2.“太虛一實”
3.唯物主義的道
4.“太虛本動天
5.因所以發能、
6.理勢相成
7.有欲斯有理的
8.內極才情、外
9.評價和影響
王夫之利用和改造了佛教哲學的“能、所”范疇,對認識活動中的主體和客體、主觀認識能力和客觀認識對象加以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強調“所不在內”,“必實有其體”和“能不在外”、“必實有其用”,二者不容混淆、顛倒。他認為“能”和“所”的關系,只能是“因所以發能”,“能必副其所”,主觀認識由客觀對象的引發而產生,客觀是第一性的,主觀是客觀的副本。從而抓住了認識論的核心問題,表述了反映論的基本原則。據此,他批判了沿襲佛教的陸王心學“消所以入能”、“以能為所”的觀點,并揭露其內在矛盾,認為:“惟心惟識之說,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他對“惟心惟識之說”的批判,并非簡單否定,而是在否定心學唯心論夸大主觀精神作用的同時,吸取和改造其中的某些思辨內容,如把認識對象規定為“境之俟用者”,把人的認識能力規定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注意到人的認識的能動性。
在知行關系問題上,他力圖全面清算“離行以為知”的認識路線,注意總結程朱學派與陸王學派長期爭鳴的思想成果,在理論上強調“行”在認識過程中的主導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重要結論。他以知源于行、力行而后有真知為根據,論證行是知的基礎和動力,行包括知,統率知。同時,他仍強調“知行相資以為用”。王夫之進一步提出“知之盡,則實踐之”的命題,認為“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猶將生之;天之所愚,猶將哲之;天之所無,猶將有之;天之所亂,猶將治之。”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會和自我的實踐中,發揮重大作用。這種富于進取精神的樸素實踐觀,是王夫之認識論的精華。
在知行關系問題上,他力圖全面清算“離行以為知”的認識路線,注意總結程朱學派與陸王學派長期爭鳴的思想成果,在理論上強調“行”在認識過程中的主導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重要結論。他以知源于行、力行而后有真知為根據,論證行是知的基礎和動力,行包括知,統率知。同時,他仍強調“知行相資以為用”。王夫之進一步提出“知之盡,則實踐之”的命題,認為“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猶將生之;天之所愚,猶將哲之;天之所無,猶將有之;天之所亂,猶將治之。”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會和自我的實踐中,發揮重大作用。這種富于進取精神的樸素實踐觀,是王夫之認識論的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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