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認為健怡可口可樂中可能含有類似于毒品的精神藥品“安鈉咖”,昨天,天津消費者狀告天津可口可樂公司,并請求法院判令其立即收回市場上銷售的所有健怡飲料產品。這樁訴訟案將一個本不被人關注、但卻在食品業一直頗有爭議的問題展現在了人們的面前——在眾多碳酸飲料中,如何掌握咖啡因、苯甲酸鈉兩種配料的比例,以免其混合后產生可能類似于毒品的精神藥品“安鈉咖”。
買家質疑兩種配料混合可能生成精神藥品
李先生訴稱,前不久,他在天津家樂超市東麗店購買了一瓶可口可樂公司生產的健怡可樂。后來自己發現該飲料標明的配料中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鈉。李先生表示,如果將兩種物質以1比1的比例混合,混合物正是國家嚴格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安鈉咖”,并且“安鈉咖”已被公安部列為新型廉價毒品。
因此,李先生請求法院判令天津可口可樂公司立即收回市場上銷售的所有健怡飲料產品,退還他本人購買該飲料的價款1.8元,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錢并賠禮道歉。
公司解釋配料含量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實際上,這件訴訟案的焦點是雙方訴爭飲料中是否含有“安鈉咖”。消費者李先生堅持訴爭飲料中含有“安鈉咖”。而天津可口可樂公司則表示,如果咖啡因和苯甲酸鈉二者的比例是1比1,就會形成“安鈉咖”。而他們所生產的飲料中兩種物質的比例不是1比1。
究竟健怡可樂里是否含有“安鈉咖”,記者昨天打電話到可口可樂中國公司尋證。專門負責此項事宜的王雷并沒有明確答復記者關于是否存在“安鈉咖”的問題,但他表示:“可口可樂公司所生產和銷售的所有產品都是符合國家標準的,之前都已經通過了國家有關部門的嚴格檢驗,才被允許生產和銷售的。”
王雷還表示,國家對于食品添加劑有一個衛生標準,規定可樂型的飲料里面可以含有咖啡因,具體要求為,每千克飲料中咖啡因含量不超過0.15克。同時,衛生標準也說明苯甲酸鈉可以作為防腐劑在碳酸飲料里使用,含量不可以超過每升0.2克。這個《食品添加劑使用的衛生標準》說明國家對咖啡因、苯甲酸鈉的使用都是認可的,只是在含量上有所要求。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健怡可口可樂中二者的含量是完全符合國家標準的。
談到二者的混合比例問題,王雷認為,這是消費者的理解,可口可樂公司強調的是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辦事。此外,健怡可樂在國外也有銷售,同樣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鈉,但他強調,普通可口可樂里是不含有苯甲酸鈉的。
王雷最后表示,其實不光是健怡可樂,在市場上銷售的很多其他碳酸飲料也都同時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鈉。
專家說法微量“安鈉咖”對人體無害
記者隨后采訪了農業大學食品學院的王教授,他告訴記者,一般如果咖啡因和苯甲酸鈉的比例不是1比1的話就不會形成“安鈉咖”,像可口可樂這樣的大公司,實現了工業化生產,應該完全可以嚴格控制兩個配料的含量不達到1比1。而且,即便咖啡因和苯甲酸鈉的比例達到了1比1的含量,形成了“安鈉咖”,但因為在飲料中是微量的,對人身體也是不會造成傷害的。
但一位業內人士卻表示,關于飲料里同時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鈉會形成“安鈉咖”的事情在業內一直頗有爭議。很難肯定地說所有飲料公司都可以嚴格控制兩個配料的比例,有些飲料里含有“安鈉咖”也是不爭的事實。
精神藥品安鈉咖
安鈉咖學名苯甲酸鈉咖啡因,是由咖啡因和苯甲酸鈉以近似1比1的比例配制而成的。
安鈉咖作為興奮型的神經藥品,臨床上用于治療中樞神經抑制以及麻醉藥引起的呼吸衰竭和循環衰竭等癥。
濫用安鈉咖就會成癮,并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超劑量使用可致人死亡。1988年12月27日,國務院第24號令發布《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將安鈉咖列入其中第一類精神藥品進行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