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民法典后的看法和心得體會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作為約束人們行為的規范,是鞏固政權,維護社會秩序的必要手段,沒有法律必然會天下大亂。下面是學習民法典后的看法和心得體會的內容,歡迎閱讀。
學習民法典后的看法和心得體會1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法典,以“民”命名,充分反映人民利益訴求,全面保障人民權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同樣也是紀檢監察工作秉持的理念,無論是正風肅紀、拍“蠅”破“傘”,還是開展民生領域專項問題整治,都是為了給人民帶來更多更直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與紀檢監察工作不僅秉持著相同理念,具體規定也相互呼應。翻開民法典,可以看到黨紀處分條例、廉潔自律準則等法規中維護人民群眾權益的有關要求,在民法典中也有所體現。
用好民法典,樹立法治意識,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現代法治的核心在于“規范公權力,保障私權利”。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其權力來源于人民的授權,理應以保障人民權利為目的;同時,作為公權力的監督者,其職責在于監督公權力在紀律和法律的軌道上運行,不得侵害人民利益。民法典為行使公權力機關劃出更加清晰的范圍與界限。如在查詢被調查單位和個人賬戶的時候,不能隨意擴大范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審查調查需要企業經營者協助調查,既要查清問題,也要保證其合法的人身財產權益等等。民法典為紀檢監察機關依法履職保護民事權利樹立更明確的參照。
用好民法典,嚴格依紀依法,規范行使公權力。對私權利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但對公權力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因此,運用好公私法、把握用權邊界,對紀檢監察機關自身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也提出更高要求。如一些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往往與民事經濟糾紛交織在一起,就需要嚴格區分民事行為與刑事犯罪問題。可以看到,精準運用民法典,了解法律法規規則適用范圍,做好紀法銜接、法法銜接,是依規依紀依法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內在要求。
作為紀檢監察工作者,我們應從黨和國家發展大局角度出發,學好用好民法典,提高依規依紀依法的工作水平,切實保護人民的民事權利。
學習民法典后的看法和心得體會2
民法典終于頒布,20__年1月1日將實施,實現了幾代法律人的夙愿。
習近平總書記20__年5月29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__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承載著人民期待、凝結著幾代法律人夢想的民法典必將為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作為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民革黨員,我們要在民法典實施過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民法典條文原原本本的逐條學習和理解。
民法典共七編1260條,與以往單行的民事法律條文相比新增加了居住權、占有、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等很多內容,還有原有法律條文的修改和完善。我們必須通過參加培訓和反復看法律條文等多種方式,盡快地對民法典條文原原本本的逐條學習和理解,盡快完成知識更新。
民法典各分編從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民事權利、維護社會關系和諧穩定出發,對緊急情況下財產征用、有關合同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和業主義務、侵權責任等條款,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建議,將民事權利法定化、法定權利具體化,在總結既往立法經驗基礎上有許多新的突破。
以社會普遍關注的“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為例,侵權責任編明確了各方責任的劃分,對于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同時,還規定了建筑物管理人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以及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這有利于充分保障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引導公民自覺提升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有利于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社會治理。”
民法典單獨設立人格權編,突出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這是民法典的重大創新,體現了國家對加強人格權保護的重視,彰顯了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順應了新時代人民群眾的呼聲。
人格權編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擴大了隱私權保護范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范圍,使個人信息保護更加全面、嚴謹、細微。
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婚姻家庭糾紛逐漸增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設立,有利于盡可能挽救當事人的婚姻,避免當事人因為一時沖動而草率離婚,并強化當事人的家庭責任感,維護和促進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
民法典確立了“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為制度”,“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范。
還有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保護、撫養贍養、收養、繼承等方面的新規定,這些都將是我們學習的重點。
二、積極投身于對民法典實施重大意義的宣傳。……
三、做嚴格遵守民法典的表率。
用民法典規范自身言行,并影響周圍群眾自覺學習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讓周圍群眾養成日常學法,遇事找法,維權用法的好習慣。
四、運用民法典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學習好民法典、宣傳好民法典、實施好民法典,讓民法典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制度支撐,讓民法典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我們民革人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共同加油!
學習民法典后的看法和心得體會3
20__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公布,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干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于心、篤于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于民、服務于民,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干部,是為基層人民群眾服務的,是人民群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群眾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眾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眾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時時處處想著人民群眾,急人民群眾之所急,解人民群眾之所憂,化人民群眾之困,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的實干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干群關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當親人,有什么心里話都會跟干部講,還處處夸獎干部的好,把干部當成無話不說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斗。
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黨紀國法的帶頭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基層干部,是離人民群眾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眾經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服務人民群眾領域內的法律法規知識,不僅要熟記,還要落實在行動上,時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民事糾紛、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等調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眾的調解員,在體現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時,也是體現基層干部帶頭學習黨紀國法、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也是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層人民群眾中,大力開展學法普法宣法活動,基層干部更要時刻以黨紀國法規范言行,在人民群眾中樹立學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為榜樣,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甘于奉獻的老實人。身處基層就要為基層人民群眾謀事干事,首先要講奉獻,奉獻是指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獻,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要甘于奉獻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帶貨”的縣長、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張富清、排雷英雄杜國富、奮戰在脫貧攻堅付出寶貴生命的黃文秀等都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作為基層干部,在學習榜樣中、汲取榜樣的力量的同時,要在實際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有樣子,就有人民群眾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業就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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