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3年前的今天,1931年8月9日 (農歷六月廿六),土族廢除土司制度。
1931年8月9日,土族廢除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民國以前中央封建王朝以封授土族首領世襲官職進行統治的一種制度。初行于元代。明代所封土司有60余家。每個土司劃定有轄區和屬民,建有一套封建統治機構,設有衙門、監獄、刑具以 及土差、士兵等,并按本民族習慣法制定為“土規”、“土律”。對中央王朝負有各統其部以聽征調、守衛、朝貢、保塞之責 。清代前期,中央政府對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改土歸流,土族以參加平定羅卜藏丹津反清事件有“捍衛之勞”,沒有實行改土歸流,原有的品級、官職、制度仍舊保留。近代以來,土族內部社會分化劇烈,土司勢力漸衰,清末民初,僅剩8家。本年8月土司制度正式被廢除。
評論:社會的進步,一些不合理的制度,終究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