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4日 (農歷七月初四),新疆喀什市發生嚴重暴力襲警案件。
爆炸后喀什警方和醫務人員赴事故現場救助傷員
2008年8月4日上午8時許,喀什市公安邊防支隊集體出早操,行至怡金賓館前時,突遭兩名犯罪嫌疑人駕車襲擊,并引發車上的爆炸物,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傷,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2009年4月9日上午11時,新疆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在喀什地區體育場院召開宣判大會,對2008年8月4日制造新疆喀什市的暴力恐怖襲警案被告人庫爾班江·伊米提、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2009)刑二復88044042號核準死刑刑事裁定書,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命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兩名犯罪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評論:新疆分裂恐怖份子真是滅絕人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