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5日 (農歷七月十五),韓國為避免再次陷入金融危機 出臺企業改革新方案。
韓國總統金大中會晤現代、大宇、三星、LG和鮮京等5大企業會長以及主要債權銀行行長,敦促大企業加速結構調整,并達成7項協議。
為使韓國經濟在世界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金大中要求大企業改變以往的龐大集團式的經營方式,實行各系列企業獨立經營并通過加強主力產業的辦法使本企業變成世界一流企業。
大企業、債權銀行和政府達成的7項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年內完成年初與大企業達成的有關企業結構調整的5項協議;改善企業的領導體制;改善金融企業和證券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加強政府監督;抑制大企業內部各下屬企業間的循環投資并切斷其不當的商務往來;防止變通式的繼承和贈與;政府、銀行和大企業相互合作保證完成上述協議。
金大中強調,“不進行根本性的改革,韓國就有可能再次陷入金融危機”。他要求大企業集團自律改革,并說必要時政府將進行直接或間接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