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2月4日 (農歷臘月廿六),中共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
1986年2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還規定領導干部子女、配偶不準利用領導干部的影響和關系經商辦企業。
乙巳年正月初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