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9年前的今天,1945年11月22日 (農歷十月十八),印度發生國民軍審判事件。
1941年印度民族獨立運動領袖蘇巴斯-錢德拉-鮑斯出獄后逃 至德國,召集印度志愿人員,企圖組織軍隊與英軍作戰。太平洋 戰爭爆發后抵日本,1942年以英軍俘虜中的印度士兵為主,招募 印度僑民,組成3個師計有9萬人的“印度國民軍”。在仰光登陸 后從東面進攻印度,被英軍擊潰。鮑斯于1945年戰爭結束前死去。 日本投降后印度國民軍向英軍投降。1945年11月在德里的紅堡,軍事法庭審判印度國民軍三名軍 官,判處長期監禁。印度人民將印度國民軍視為用武力反對英國 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戰士。國大黨為此成立辯護委員會, 加爾各答、孟買等地舉行示威游行,抗議判刑。英國殖民政府繼 續審判印度國民軍其他軍官,1946年2月又判處一軍官7年徒刑, 加爾各答學生和市民舉行示威游行,并筑起街壘,與警察發生流 血沖突。抗議運動發展為二次大戰后初期印度人民反對英國殖民 統治斗爭高潮的一部分,全國各地發生大規模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