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17日 (農歷九月十四),我國第一家正式宣告破產企業開始還債。
1986年10月17日,我國第一家正式宣告破產的企業原沈陽市防爆器械廠,今天開始向債權人償還債務,一百二十個債權單位均可收回一半債款。
1986年8月沈陽市防爆器械廠宣告破產后,經有關部門組成的監管會對這個廠的資財進行清理,確認其負債款為四十二萬三千九百多元。監管會對防爆器械廠現有資財進行了整體拍賣,以及催收了應收賬款,共獲得二十二萬二千多元。監管會按所欠金額50%的比例向債權人償還債款。
乙巳年八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