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日 (農歷九月初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由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自199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2005年12月1日新修訂的正式施行。
評論:切實保障男女平等。
乙巳年八月初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