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領程序
(1)單位卡。凡在我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可申領單位卡,單位卡可申領若干張,持卡人的資格由申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書面指定和注銷,單位卡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交存現金,不得將其存款賬戶和銷貨收入
持卡人權利義務
(1)持卡人的權利義務。持卡人可以憑卡辦理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和消費信用的權利,和不得轉讓、出租或轉借信用卡及其賬戶的義務。 (2)透支。持卡人可在《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限額內透支,透支限額為金卡1萬元、普通卡5000元,透支的期限最長為60天,
證券特征
證券法規范的證券,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法律特征: 1.證券是具有投資屬性的憑證。就證券的持有人而言,無論其購買證券還是在證券市場上轉讓證券,幾乎都是以追求投資回報最大化為目的,或者說都把自己對證券的投入或回收的資金作為投資資本來看待的。
個人貸款申請條件
個人貸款申請條件包括以下幾項: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
欺詐客戶行為
欺詐客戶,是指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及相關活動中,為了謀取不法利益,而違背客戶的真實意思進行代理的行為,以及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的行為。證券法規定,在證券交易中,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涉外票據準據法
我國票據法根據通常的法律沖突的處理原則,對涉外票據在當事人的行為能力、票據行為方式以及票據權利行使與保全等方面發生法律沖突時,分別規定了相應的準據法。 1.關于當事人的行為能力。我國票據法明確規定票據債務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適用其本國法
商業銀行的接管
1.接管的條件 (1)接管商業銀行的條件。當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銀監會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信用危機的主要表現為,商業銀行不能應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償到期的債務,以及同業拒絕拆借資金,為原客戶和市場
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發文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文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三號 發布日期:2005-10-27 執行日期:2006-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
票據關系當事人
(一)票據關系的基本當事人 票據關系的基本當事人是指票據一經成立即已存在的當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他們是構成票據法律關系的必要主體,基本當事人在票據形式上的不存在或不完全,票據法律關系就不能成立,票據也就無效。 (二)非基本當
票據關系
票據關系是指票據當事人基于票據行為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其中,票據的持有人(持票人)享有票據權利,對于在票據上簽名的人可以主張行使票據法規定的一切權利;在票據上簽名的票據債務人負擔票據義務,即依自己在票據上的簽名按照票據上記載的文義,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