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人身保險(GroupLifeInsurance)
用一張總的團體保險單對一個職工集體或單位成員的集體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險。團體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以1年為期,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有效期內死亡或殘廢為條件,以團體單位為投保人,以團體單位在職員工為被保險人,保險費由投保人匯總交付。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保險人按合同規定給付全部報信金,部分殘廢可按照殘廢程度給付部分保險金。如果在確定殘廢后的180天內由于同一原因死亡,仍以給付合同規定的保險金為限。給付保險金以后,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責任即行終止,而保險人沒有退還任何保險費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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