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函數
消費函數,是指消費與決定消費的各種因素之間的依存關系。但凱恩斯理論假定,在影響消費的各種因素中,收入是消費的惟一的決定因素,收入的變化決定消費的變化。隨著收入的增加,消費也會增加,但是消費的增加不及收入的增加多。收入和消費兩個經濟變量之間的這種關系叫做消費函數或消費傾向。如果以c代表消費,y代表收入/則c=c(y),表示消費是收入的函數。
consumptionfunction消費函數
總消費與個人可支配收人(pdi)的數值對應關系。總財富和其他變量也常被認為會對消費產生影響。
公式表示為:c=c(y),即c=%26alpha;+%26beta;y,%26alpha;為自發消費部分,%26beta;為邊際消費傾向。
消費函數這一概念最先由英國經濟學家J.M.凱恩斯提出。他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1936)一書中提出:總消費是總收入的函數。這一思想用線性函數形式表示為:,式中C表示總消費,Y表示總收入,下標t表示時期;a、b為參數。參數b稱為邊際消費傾向,其值介于0與1之間。凱恩斯的這個消費函數僅僅以收入來解釋消費,被稱為絕對收入假說。這一假說過于簡單粗略,用于預測時誤差較大。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西方經濟學家對消費函數進行了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若干新的假說及相應的函數式。其中函數形式比較簡單而內容大體符合實際的消費函數是:
此式表明,消費是過去歷年收入的函數。
消費函數主要應用于宏觀經濟分析之中。西方的宏觀經濟模型通常把消費作為其核心方程之一。中國學術界從80年代開始消費函數的理論和實證研究,已將消費函數納入中國宏觀經濟模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