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
美國教育
美國教育主要由政府提供,由三級政府: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學區) 控制和資助。在小學和中學,課程、資金、教學和其他政策都由當地選舉產生的學區委員會決定。學區通常根據官員和預算與其他地方事務分開。教育標準和標準測驗通常由州政府制定。
殖民地時期
印第安人美國位于北美洲,原是印第安人的家鄉。1492年意大利航海家C.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后,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等開始向北美洲進行殖民侵略和移民。移民大都是為擺脫封建暴政、宗教壓迫和貧困而從歐洲各國逃去的勞動者。許多貧苦移民成為殖民者的契約奴。此外,還有被販賣去的黑人奴隸。17~18世紀前半期,英國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個殖民地。由于13個殖民地的移民來自不同國家,所以他們各自按照本國慣例興學,辦法極不統一。但各種學校的教育基本上是以宗教為基礎,以《圣經》作為閱讀課本,強調以《圣經》經文作為道德行為的根據。
北部殖民地(馬薩諸塞、羅得島、新罕布什爾、康涅狄格)合稱新英格蘭,工商業發達,居民大都是清教徒。他們認為每個基督徒都必須能閱讀《圣經》,懂得教義,了解上帝的意旨,所以重視辦初等學校,由殖民地當局主辦教育。馬薩諸塞首先于1642年通過法律,規定家長有義務使兒童學習宗教信條和一些重要法律,但尚未規定開辦學校。1647年馬薩諸塞地方議會通過法律,規定滿50戶的鎮要聘請一個小學教師,有 100戶以上的鄉,要辦拉丁語法學校。中部殖民地(賓夕法尼亞、紐約、新澤西、特拉華)以畜牧業和谷物生產為主,移民來自歐洲大陸各國,隸屬基督教不同宗派,各宗派分別設校,由教會負責教育。南部殖民地(弗吉尼亞、馬里蘭、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佐治亞)以種植園奴隸制經濟為主。貴族地主請家庭教師在家里教育子女,完成初等教育后送到英國就學。為貧窮白人的兒童辦了免費的學校,稱“窮人學校”。奴隸的兒童不得受學校教育。
富蘭克林殖民地時期的學校基本上是照歐洲的原樣移植來的,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初等教育方面有主婦學校和鎮學。主婦學校在大多數殖民地都有,是由一個稍能讀寫的家務婦女向家長收一點費,聚集少數年幼的兒童在她的家里(通常在廚房)教學,故亦稱“廚學”。教的是字母、計算、 祈禱和教義問答, 并選讀《圣經》的一些句子。鎮學以新英格蘭為最普遍。它的課程是閱讀、書寫、宗教。廣泛用作兒童讀本的是《新英格蘭啟蒙讀本》。中等教育方面有拉丁文法學校和文實學校。美國第一所拉丁文法學校是波士頓拉丁文法學校,辦于1635年,是為有錢有勢的人的子弟升入學院作準備的。男孩 7歲入學,直到能通過學院入學考試為止,通常學習 7年。課程是古典的,學生要掌握希臘文和拉丁文,學習宗教教義。由于拉丁文法學校培養的學生缺乏謀生的技能,不適應社會的需要。因此,B.富蘭克林于1749年提出了《賓夕法尼亞青年教育的建議》,倡議建立面向實際的新型中等學校,即文實中學;建議修習科學,學習歷史、數學以及采用本族語進行教學等。在富蘭克林倡議下,1751年開辦了費城學校。這是一所文實學校,它的課程有:算術、會計、英文文法、簿記、公共演講、書法、繪圖、航海、 科學、測量。這種學校適應當時商業發展需要,很快就取代拉丁文法學校成為美國主要的中等學校。但它基本上是私立收費的,因而入學人數有限。高等教育方面,第一所高等學府是哈佛學院,成立于1636年,以培養牧師為主。到1769年,殖民地共創辦了 9所這樣的學院。其課程均是古典的。只有極少數的富家子弟才能進入學院學習。
美國教育 - 建國后
第一任總統G.華盛頓說:“要把籌辦普遍傳播知識的學校當作頭等重要的目標。”第三任總統、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T.杰弗遜說:“我們的自由如不掌握在人民的手中,而且在有一定教育的人民的手中,是永遠不會有保障的,我看這是一條公理。”杰弗遜在任弗吉尼亞州州長時,擬定的弗吉尼亞教育規劃,為美國公立教育奠定了基礎。在建國初期,在許多州的憲法中,也都有興辦學校,鼓勵學習實用知識的具體規定。同時,聯邦頒布的《1785年土地法令》和《1787年西北土地法令》,對辦學校也起了促進作用。這些法令支持撥公共土地用于辦教育,規定將鄉劃分成36個地段,其中“第16地段"用于辦學校。
1787年通過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雖然未對教育作任何規定;但是以后兩次對憲法第十條的修正案都涉及到教育。第一次修正案規定美國國會不制定設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的法律。這被美國最高法院解釋為教會與國家分離,成為美國世俗公立教育的法律根據。此外,第十條修正案規定舉辦教育事業的權力屬于州,確立了地方分權的原則。這是美國教育的一大特點。
由于教育行政管理權力屬于各州,公立教育發展之后,建立了州的集中管理。州的教育政策和實施,通過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實現。州議會制定本州的各種教育法規。州設立由選舉或指派產生的州教育委員會,負責提出州的教育政策。1837年馬薩諸塞州最先設立了州教育委員會。州的教育行政機構是州教育廳,由廳長負責,貫徹執行聯邦及本州的法律和政策。州高級法院負責對教育訴訟案作裁決。學區是美國直接負責辦理中小學教育的行政區劃。學區與行政區(如縣、鄉)不一定一致,大小也極其懸殊。學區也設教育委員會,成員由選舉或指派產生。
美國教育 - 平民學校運動
美國教育 - 公立中學 由于美國資本主義工業的迅速發展, 資產階級為了適應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需要, 并迫于工人運動的壓力,把教育“機會均等”的概念進一步擴大。當時的文實學校是私立的、收學費的,而且課程愈來愈偏重于古典, 不能適應新的形勢。 于是出現了新的中等教育機構──中學。 它是由政府征收稅款開辦的。第一所公立中學是 1821年辦的波士頓英文古典學校。學校的任務是教授實用學科,讓學生直接“為生活作準備”,而不是“為升入學院作準備”。公立中學遭到了教會和已有的文實學校的強烈反對。1874年,密歇根州高級法院在卡拉馬祖案判決中確認,卡拉馬祖市征稅辦公立中學是合乎憲法的,使該市征稅辦中學有了合法的根據。這個判決為美國各地開了先例,公立中學迅速發展起來。中學是平民學校(小學)的向上延伸,它構成美國學制中的第二層,此后美國開始走上普及中等教育的道路。;
美國教育 - 二戰前
1861~1865年,美國進行了南北戰爭,為資本主義在美國的迅速發展掃清了道路。至19世紀末,美國工業生產躍居世界首位,進入了帝國主義階段。這一時期,美國的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是美國教育的“擴充時期”。
中等教育的改革 19世紀新興的“中學”本來強調“為生活作準備”,但也不能不為升學作準備。結果課程逐漸增多,修業年限延長為4年,形成了“8.4制”。于是,中學教育的目的問題,它與學院的關系或者銜接問題,亟待解決。為此,1893年美國全國教育理事會組織的“十人委員會”,研究了中學學科開設的問題。1895年該理事會指派的“十五人委員會”,建議縮短小學年限,因而形成了“ 6·3·3制”學制。1918年中等教育改組委員會,提出“中等教育七大原則”,即:健康,掌握根本方法(讀、寫、算技能),職業效率,好的家庭成員,公民資格,會用休閑時間,道德性格。這對美國中等教育實施有深遠的影響。
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
大學的變革 美國的學院長期被看作只有歐洲中學的水平。美國人為改進高等教育,竭力仿效德國,于1876年創辦了研究生院水平的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這所大學被視為是美國第一所真正的大學。許多老的文學院,如哈佛、耶魯、哥倫比亞,一些較強的公立院校,如密歇根、威斯康星、加利福尼亞也都隨之改成了大學。這種新型的大學采取了特殊的高等教育結構,即在注重普通教育的英國式學院之上,設立了重在研究的德國式研究生院。各種專業學校并入大學之內,設置哲學博士學位。這些措施促進了美國科學和學術的獨立發展,提高了美國科學和學術的水平。19世紀末,美國一些大學領導人討論重新劃分高等與中等教育的分界線問題,也就是本科的性質的問題。討論結果認為,這條線應在4年制學院的第二年與第三年之間,主張把學院劃分成“初級"和“高級”兩部分。初級部分可以單獨設校。于是出現了初級學院。這使美國高等教育有了多層次的特點。
認可協會 隨著學校和學院的增多,美國教育家越來越關注維持和提高學業標準,以保證各級學校教育的質量。因此,自愿成立了區域性認可協會,協會根據教育目標、學校的課程、圖書和設備、師生比例、學校組織及行政組織等項條件,調查評定區域內的中等學校和學院。如果認為合格,即對被評學校予以認可。對不符合條件的學校和學院,要求在規定限期內達到合格的標準。最早的認可協會是1884年成立的新英格蘭學院及預備學校協會。到1924年美國全國共設有 6個區域性的認可協會。這種協會對美國中等學校和學院的教學質量起著調節和促進作用,并解決這兩級學校的銜接問題。因為學校須取得認可,所以美國各州都要求教師領有執照或證書。每州教育廳也規定了轄區內教師培養計劃的標準。培養中的教師要修完規定課程,考試及格,方可得到州里發給的教師證書。在地方分權的情況下,通過區域性或全國性協會進行調節,協調行動,是美國教育的又一特點。
J.杜威進步教育運動 19世紀后期,美國教育因受了J.-J.盧梭、J.H.裴斯泰洛齊、F.W.A.福祿貝爾等人思想的影響,開展了革新。如F.W.帕克在昆西的革新,J.杜威在芝加哥大學實驗學校的實驗,以及加里制,溫內特卡制,道爾頓制等等的出現。這種教育革新很快在美國形成為進步教育運動,并于1919年成立了進步教育協會。杜威是其中最有影響的代表人物。進步主義者批判傳統的學校,提倡教師要尊重兒童,強調學校以兒童的活動和生活經驗為中心,用新的生活學習教學法取代形式主義學習。到20世紀30年代,進步教育協會陷于分裂。
進步主義教育受到要素主義者(見要素主義教育)的堅決反對。教育家W.C.巴格萊等人于 1938 年成立了“要素主義者促進美國教育委員會”。要素主義者強調基礎知識訓練,認為進步主義者過分迎合兒童的興趣,忽視了教師的主動性、學習的系統性和順序性,不僅降低了教育質量,而且對美國的“民主”起了削弱作用。這兩派的爭論成為美國教育上的一個重大爭端。
美國教育 - 二戰后
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鞏固了它在資本主義世界的領先地位,經濟、軍事力量大為膨脹,教育也有了很大的發展。迫于戰后國際和國內變化的形勢,教育又進行了種種改革。同時,現代技術在教育上的應用,引起了教育的組織、方式、方法的改變。
黑人學校廢除種族隔離的教育政策 美國宣稱其國民教育制度是“民主”的制度,遵循“機會均等”的原則。但是美國貧富懸殊,不同階級的子弟在教育上的發展是很不平衡的,尤其是長期推行種族歧視和種族壓迫的政策,黑人處于毫無權利的地位。南北戰爭后,雖然黑人獲得了公民權,取得了受教育的權利,但黑人仍然遭受種族壓迫和剝削。1896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普萊西對弗格森一案的判決中,確定“隔離但平等原則”,迫使黑人兒童只能上單獨的學校。雖然宣稱黑人學校的教育計劃與白人兒童學校是平等的,但實際上黑人學校經費少,學校簡陋,教育質量低劣。自 20世紀 50年代中葉起,美國黑人連續發動大規模的反對種族歧視、爭取平等權利的群眾斗爭。在黑人運動高漲的情況下,1954年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種族歧視原則是違反憲法的,撤銷"隔離但平等原則”。這樣,許多州就要求公立學校實現種族合一,廢除種族隔離學校。《1964年民權法》規定,對保持種族隔離學校的任何學區和州立即停發聯邦經費。同時,采取一些措施,對家庭貧困的兒童進行“補償教育”。《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改進美國公立小學和中學,重點也是擺在低收入家庭兒童的教育上,以便使黑人和勞動人民子女的教育逐漸有所改善,但實際上美國種族偏見、貧富懸殊仍嚴重地存在著,不可能使教育達到真正的平等。 課程改革 40年代和50年代初,美國輿論批評進步主義教育,要求更加注重智育。1957年蘇聯發射人造地球衛星成功后,聯邦政府認為美國教育與蘇聯教育的差距可能威脅美國國家安全,有必要對教育進行干預,并給予援助。1958年美國國會通過《國防教育法》撥出巨款,用于改革數學、科學、外語等的教學,以及對學生的指導和資助。50年代末進行的課程改革,出現了“新數學”、“新科學”、“新社會學科”,強調提高學業程度和加強智力訓練, 以培養科技人材, 增強美國在科學技術方面競爭的能力。這樣,要素主義教育主張得勢。這一派強調課程要深一些、難一些,要求提高學業標準,嚴格考試,拔尖培養。這派的代表人物是J.B.科南特。到60年代末,美國社會的重大問題有了變化,隨之出現了一批對美國學校教育進行批評的" 浪漫主義的批評家”。他們從關切兒童和青年的福利出發,批評課程是枯燥無味的,壓抑的,漠不關心青少年實際生活的。他們以“切合需要”為口號,要求課程要以學習者、社會現實、人類價值為基礎。因此,70年代進步主義教育主張又逐漸受到重視。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上的新的重大措施是成立教育部。美國建國 200年中,沒有設立一個中央教育行政機構。聯邦政府只有一個教育總署,曾先后隸屬內務部、聯邦安全署,1953年改為隸屬于衛生、教育和福利部。總署的職責僅為搜集和分發教育統計和情況的資料,不行使任何行政權力。1966年該部增設分管教育事務的副部長,總署改組擴充,下設6個處,分管初等中等教育、成人及職業教育、 高等教育、貧困兒童教育、 教育研究、教育人員。而后聯邦政府便越來越注重教育事業。諸如:聯邦根據國會立法給予教育事業以財政支持;聯邦最高法院關于教育訴訟的判決;教育總署提供服務;聯邦安排的教育項目等。但它直接從行政上進行干預,仍是不多的。1979年,美國經過長期醞釀,成立了聯邦內閣級的教育部,負責統一處理聯邦教育政策和經費。教育行政管理出現了集中的趨向。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聯邦政府撥出大筆經費用于發展教育事業,提高教育質量,都未達到預期效果。因此,開始重視教育科學的研究,成立了國家教育研究所,隸屬于衛生、教育和福利部。教育部成立后,新的教育部組織法規定,該部的宗旨是“通過聯邦資助的研究、評價、交流情報,提高教育的質量和用途”。教育部成立了教育研究和改進辦公室,由一個部長助理主管。辦公室的業務重點是:①提高基本技能的教與學的質量,包括適應不斷改變并更加復雜化的經濟和社會所需的技能。②提高科學及數學的教與學的質量。③對更好地采用任人選擇的教育途徑,更有效地使用技術及電訊設施的途徑,進行示范。④鼓勵學校和學院采取適應地方需要的機構改革,并給予物質獎勵。⑤通過語言學科,人文學科,多文化學科,提高涉及多種文化事務的教與學的質量。
美國教育 - 現行學制
學前教育 招收3~5歲的兒童,分保育學校和幼兒園兩個階段。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由于強調早期教育的重要,學前教育機構數量增多。1979年適齡兒童入學前的教育機構達51.1%。在教育措施上,保育學校主要是養育。在幼兒園階段,認識活動份量增多,并為進入小學作些預備。有的把它與小學低年級合成一個單位。
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 小學和中學是義務教育階段,義務教育年限9~12年,各州不一。有兩種學制,即"8·4 制”和“6·3·3制”。美國小學為6年或8年。6年的分成低、中兩級。8年的分成低、中、高三級。小學課程有:語文、數學、社會、自然、外語、美術與應用藝術,衛生與體育。中學為 4年或6年,6年又分為初中高中兩級的和 6年一貫制的兩種。中學課程有:英語、社會學科(包括歷史、地理、公民和經濟等)、科學、數學、外語、人文學科(包括語言、文學、藝術和哲學等)、體育與衛生、家政、工藝等等。美國的中學多半是綜合中學,它的課程是分化的,除開設規定的必修學科外,還設有為準備升學的學術課程,以及為就業或受中等及專門訓練的職業課程,以便讓學生按自己的興趣和能力選擇。1917年美國國會通過《史密斯-休斯法案》,規定了聯邦資助中等職業教育計劃,資助培養這種師資,這一措施推動了綜合中學的發展。此外,也有少數“專門的中學”,如藝術的,職業技術的。60年代后期,出現4年制的“中間學校”,由五、六、七、八這4個年級組成。因此,有了“ 4·4·4制”。這一改組是為適應從兒童到青年期前期這個過渡期間(少年期)的需要。然而這種新學校與初級中學并無大的區別。
耶魯大學
近年來,美國中小學教育出現這樣幾個新情況。①與50、60年代注重“成績優異”相反,又轉而注重“切合需要”。要求課程應更切合兒童和青年的生活,教育要聯系實際。如,在社會學科中,學生可以學村子里的實際問題;在數學中,他們可以看到數學與他們在學校商店和家中碰到的問題的關系。②注重教育與“勞動世界”的關系,要求兒童了解勞動的作用和價值,了解廣泛謀生的機會,企圖更好地解決中學畢業后的出路問題。③注重“多種文化教育”。美國是一個多人種、多民族的國家,是一個有多種多樣文化的社會。過去一直持“熔爐說”,認為應給每個美國人一種統一的新文化、新生活方式,進行“美國化”教育,而抹煞“少數集團”的多樣的文化,認為它們是“非美的”。現在則強調各種文化對于美國社會的貢獻和價值。④由于“學術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下降,而提出了“回到基礎學科去”,即強調讀、寫、算的基本技能。
高等教育 它的特點是靈活多樣。把美國的“高等院校”分類是很難的,大致是:① 2年制初級或社區學院、技術專科學校,畢業時授予副學士學位。這類學校大半是職業技術性質的,結業性的,但也可以轉入 4年制學院的三年級。② 4年制學院,畢業時授予學士學位,著重開展本科生教育,但有些也開展研究生教育。這種學院大半是“文科的”。③大學,美國大學是若干種學校的集合體,通常包括本科生學院,專業學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畢業時授予碩士和博士兩種學位,稱高級學位。高級學位典型的是哲學博士,還有專業學位,如醫學博士。美國高等院校的職能有3項:教學,研究,服務。 科學研究集中于一些較好的特別是 20多所著名的大學。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由于國防的需要,科技的競爭,美國一些大學過多地注重科學研究,成了“研究大學”,忽視了教學,尤其是本科生的教學。這一問題現已引起了教育界的注意。
美國是目前世界上教育發達的國家,關鍵是因為有一個龐大的公立教育系統。1977—1978年度,美國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7.5%。現在美國已經普及了中等教育。1978年秋季,中學年齡組(14~17歲)青少年入學率達94%,鞏固率(入學后能讀到畢業的)達到75%。同年中小學的師生比例為 1:19.7。高等教育已發展到美國人說的普及階段。1978年秋季,大學年齡組(18~24歲)青年上高等院校的達到30%。1980年,25歲以上的人的學歷(平均受教育年數)為12.5年,25~29歲的人的學歷為1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