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全城遮掩狗字
玉林全城遮掩狗字
玉林全城遮掩狗字,盡管距廣西玉林民間的“夏至荔枝狗肉節”還有11天,但玉林市區絕大部分的食狗餐館已將所有帶“狗”字的店名和菜單或掩蓋或鏟除。
據說是避免刺激“愛狗人士”,玉林這座城市諱言“狗”字:諸如“脆皮肉”、“生悶土”等店名和菜名,才會尷尬而生,讓人莫名其妙。一句話,這座城市有顧忌,不敢過狗肉節,不敢光明正大賣狗肉,甚至不敢在店名和菜名中出現“狗”字。
這種擔心,自然也非空穴來風。2012年4月15日中午,京哈高速北京通州路段,一輛運狗車被數百名動物保護志愿者攔下,盡管車主提供了有效檢疫證明,警方也到現場告誡截車者,但直到深夜仍有志愿者堅守,最后司機只得以10萬元將狗賣出去“救治”。此后,至于“刀下救狗”或在狗肉鋪子前表演行為藝術,已經屢見不鮮。狗肉節遭遇杯葛,一言蔽之,不過是他們太怕少數“愛狗人士”罷了。
只是,若愛狗可以成為黃馬甲,為救狗可以不擇手段、無懼程序正義,這是一個何等混亂而可怕的社會?
我們愛狗或者愛貓,除了理性如動物福利主義使然,更重要的,恐怕還是另一個溫潤的良善邏輯:“待禽獸以人道,就斷不至于待人以獸道”。但任何一種愛,總是有邊界有約束的,泛濫過頭,就是變態。即便不談公序良俗之道理,看看玉林的歷史,就知道所謂狗肉節,不過是傳統民俗使然,賣者靠之糊口,食者也只是長期以來的習慣。倒是那些不食狗肉的,哪來的道德優越感呢?
法無禁止即自由。如果愛狗人士強迫別人不得食狗肉,愛,就成了一種暴力。在推動全社會愛狗這件事上,任何偏激的暴動,都只會將自己與仁愛越拉越遠。這里無非是兩個并不新鮮的前提:一則,你愛狗,更要愛人,人的權益與自由都不能尊重,對狗膜拜就是裨益公共利益的愛心?二則,愛狗之上,還有法律與秩序。情感或者信仰,是濡染與感化的過程,不能拿著刀子逼人去愛狗。
全城“掩”狗,看起來少數愛狗人士贏了,但這種裹挾暴力、開著“外掛”作弊的姿態,實在勝之不武。還是那句話,抵制不抵制狗肉節,微博微信上辯駁也就罷了,身體力行也就夠了。當真帶著真刀實槍去路演,就容易考驗法治社會的智商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