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劫持
事件經過
江市浩口鎮發生一起校園劫持人質案,在談判無效且歹徒情緒失控的情況下,警方果斷開槍擊斃歹徒。
據通報,昨日上午9時許,今年60歲的浩口鎮本地男子、犯罪嫌疑人張澤清攜帶自制炸藥、刀具和汽油,潛入浩口鎮第三小學校園后直接進入二樓正在上課的六(4)班教室,劫持師生,情緒激動。情況危急,被劫持老師秦開美沉著以對,在安撫現場學生的同時,冷靜向歹徒提出:“我自己留下做人質,請求您讓學生離開。”歹徒張澤清同意了這一要求,該班學生全部安全離開教室。
上午9時15分接警后,當地派出所立即趕到現場,隨后,潛江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肖天樹等率民警火速趕赴現場處置。民警與當地鎮干部一道,緊急疏散校內其他師生,同時組成談判組與張澤清談判。浩口鎮委書記徐國亮、鎮委副書記王林華、派出所長蒲平元均主動向犯罪嫌疑人提出由自己交換人質。經過談判,張澤清同意以鎮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王林華來交換人質。
上午11時許,張澤清情緒失控,將王林華逼到教室角落,用自己攜帶的汽油潑灑到王林華的身上和課桌上,并將手指按向與自制爆炸物相連的打火機上。此時,現場指揮員當機立斷,命令狙擊手果斷開槍,當場擊斃歹徒。
昨日下午,潛江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案件處置情況。現場處置總指揮、潛江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燈清介紹:歹徒張澤清當場被警方擊斃,人質安全獲救,事發學校下午已經恢復上課。
事件調查
據介紹,當時張澤清是從無人看守的學校后門進入校園的。
警方在現場取獲自制爆炸裝置一套,自制手槍和管制刀具各一把,六瓶汽油(礦泉水瓶裝)。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澤清曾因盜竊罪 、非法制造槍支及故意傷害兩次被判入獄,此次作案是出獄后仇視社會的報復行為。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