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賬號
信用賬號
信用賬號,我國首部信用領域的法規《征信業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實施,提出將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信用信息包括哪些方面?如何確保公民個人信息不被商業化、公民隱私不被侵犯?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公民和企業將有信用賬號
“我國當前信用體系建設主要集中在金融領域,而廣義的信用體系應當包括與公民或企業誠實信用原則有關的一切信息。”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未來需要把有關社會主體誠信的各個方面,包括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工商登記、稅收繳納、工資支付、社保繳費等,都納入到誠信體系建設中來,實現誠信體系從碎片化到完整統一的過渡,降低整個社會的誠信風險。
根據《條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成后,我國每個公民一生都將有一個也是唯一的信用賬號——作為衡量這個人誠信的“尺碼”被廣泛運用到其生活工作中;企業也將有一個唯一的“身份證明”,包羅企業種種信息,成為衡量企業“品行”的重要標準,伴隨企業不斷成長壯大。
“征信體系”已初見雛形
事實上,我國的“征信體系”已初見雛形。2004年起,就由央行牽頭搭建“金融信用信息數據庫”。目前這一數據庫已收錄1800多萬戶企業、8億多個人有關信息。此外,工商、稅務、海關、行業協會、金融機構等也都零星地存有公民或企業機構的某一方面信息記錄,或者分頭建立了某一類信息的整合平臺。
據央行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金融信用信息數據庫”搭起了框架和基礎,未來可以通過直接采集和間接采集兩個技術路線,把其他行業的信用信息“接駁”過來:一是由該數據庫直接向銀、證、保、外管等部門采集數據;二是由后者先建一個小庫,自行采集,然后再接到人民銀行數據庫里面。“目前,兩條技術路線都在嘗試,兩條路線不排除同時試點走的方式,最終目的是建成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這位負責人說。
除了政府牽頭建設信用信息庫,商業征信機構也將成為征信市場內的重要力量。劉俊海說,政府打造的統一信息平臺和商業征信機構開發的分類信息平臺可以做到相互補充。
不良信息保存期為五年
北京市民劉娟抱怨道,“現在不管在哪兒登記個人信息,都有可能被人賣給商業機構。以后如果政府征信機構來搜集個人的信息,會包括住址、財產情況等更多資料,在利益驅使下,要是有人私自將我們個人信息轉賣牟利怎么辦?”
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此次,《條例》特別強調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對個人信息安全做了較為全面的規定,包括對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征信機構設立嚴格的準入門檻,并要求不良信息保存期為五年,信息主體每年可免費2次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個人信息不得用作約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經信息主體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等。
劉俊海提醒大家,當我們發現自己或企業的信用信息被信用機構非法泄露、使用、采集時,首先可以向信用信息征集機構交涉,要求其停止非法行為,如果不成,則可以向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投訴,由相關部門進行查處。“如果因此造成了損失,可以向法院起訴求賠償,涉及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