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奸罪
雞奸罪
雞奸罪馬來西亞反對派領導人被判雞奸罪,被指政敵陷害。3月7日,馬來西亞一家上訴法院以雞奸罪判處該國反對派領導人安瓦爾·易卜拉欣(Anwar Ibrahim)五年監禁。批評人士稱,法院之所以做出這一判決,是試圖在執政黨聲望不斷下降時,抑制反對派的上升勢頭。
66歲的安瓦爾原定于下周登記參加地方選舉,如果獲勝,他將掌管該國最富裕的州——雪蘭莪州,該州目前處于反對派的控制之下。雖然安瓦爾將對法院的裁決提起上訴,并于3月14日獲得保釋,但這項定罪意味著他不得擔任公職。
據網絡新聞機構“當今大馬新聞網”(Malaysiakini)報道,安瓦爾在法院喊道,“你們如愿以償了。”
在馬來西亞,進行肛交,或刑法中所說的“違背自然規律的性行為”,會被判處20年監禁。
周五,這家上訴法院推翻了2012年判定安瓦爾無罪的判決,稱初級法院錯誤地判定,DNA證據已被污染。
雞奸罪案情
該案的原告穆罕默德·賽義夫·布哈里·阿茲蘭(Mohamed Saiful Bukhari Azlan)曾是安瓦爾競選團隊的工作人員,阿茲蘭于2008年提起訴訟。
前副總理安瓦爾16年前被執政黨開除后,便陷入了與該黨進行的個人化權力爭斗之中。
1999年,他在另一起案件中首次被控犯有雞奸罪,并因此入獄服刑六年。這個判決在2004年被推翻,但法院維持了相關指控——安瓦爾作為政府官員濫用權力,去掩蓋指控。
與第一起案件不同——當時網絡剛剛出現,批評執政聯盟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的人士周五紛紛在社交媒體上泄憤,對這一判決表示不滿。
“在超過15年之后,國民陣線還在玩同樣的老把戲,”反對黨民主行動黨(Democratic Action Party)的議員楊巧雙(Hannah Yeoh)說。“可恥,可悲,可惡。”
“馬來西亞人曾以為他們走出了政治馬戲時代,”管理顧問李怡美(Lee Ee May,音譯)評論稱。“今天的判決證明,我們在很大程度上,仍處于這個時代的水深火熱之中。”
安瓦爾自離開執政黨后,偶爾會領導針對政府的大型街頭示威活動,而反對派領導人周五號召人們在吉隆坡附近的一個體育場舉行抗議活動。
馬來西亞警察總長卡立·阿布·巴卡(Khalid Abu Bakar)警告稱,未經許可的街頭示威活動屬于非法活動,并敦促“各方對判決保持冷靜”。
自1957年擺脫英國統治以來,總理納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領導的執政黨使用家長式作風、且略顯專制的法律法規領導馬來西亞。平面媒體和電視臺受到政府的嚴密監控,和平抗議的權利受到限制。反對派力量表示,選舉過程中存在很多不法行為。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珍·普薩基(Jen Psaki)周五表示,針對安瓦爾的審判“引發了很多有關法治及法院獨立性的擔憂”。奧巴馬總統按計劃將于4月份訪問馬來西亞。
人道主義對話中心(Center for Humanitarian Dialogue)亞洲地區負責人邁克爾·瓦提克奧蒂斯(Michael Vatikiotis)表示,周五的判決是東南亞國家民主制度面臨的“嚴重挑戰”的一部分,這些國家的“法院被用于壓制人民主權,以維持權力現狀。”
在該地區,“腐敗指控被廣泛用于打擊政治人士,”他說。“最終,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將會引起民眾的強烈反抗。”
法院作出裁決后,政府發表聲明稱,“這是兩個人之間的案件,屬于法庭事務范圍,與政府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