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實施居住證制度
北京實施居住證制度
北京實施居住證制度中共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定,圍繞破解“城市病”的難題,北京將科學制定人口總量中長期調控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完善以業控人、以房管人、以證管人等人口調控措施,實施居住證制度。
根據天津市政府日前發布《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市將取消現行暫住證,試行外來人口居住證管理辦法。
北京居住證制度不提落戶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陸杰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只注重數量上的宏觀概念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人口問題。以業控人、以房管人、以證管人的管理模式并不創新,而是后置的末端管理手段。陸杰華認為,要落實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還是得回到城市發展功能定位上。目前北京有1/3是流動人口,如何讓這些流動人口融入城市,居住證將提供一個這樣的出口。政府缺少流動人口的服務平臺,居住證也可以附載社會服務功能,比如與社保福利掛鉤。
雖然宣布實施居住證制度,但居住證制度是否與北京戶口掛鉤,北京方面目前只字未提。
天津居住證可申請積分入戶
日前,天津市政府發布《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試行外來人口居住證管理辦法。新制度實行“居住證+積分入戶+員額總量”原則,以居住證制度管理外來常住人口,以積分制方式遴選外來擬落戶人員,以員額總量控制年度落戶人口總量。
新規規定,在天津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都應當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將享受在子女教育、就業、社會保險、住房保障、公共衛生、計劃生育、證照辦理、社區事務、科技申報、職業資格評定、評選表彰等11個方面的公共服務。
根據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者,就可以申請積分入戶。積分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落戶后,隨遷子女可以在天津市參加中、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