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價下調
事件簡介
10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成品油價下調 93號汽油每升降了6分錢,決定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均降低75元。具體到我省,93號和97號汽油每升降了6分錢,0號柴油每升降低7分錢,調價執行時間為10月31日24時。這是本年度國內成品油價第12次調整,每噸75元的降幅為10年來最小。
此次成品油價格調整幅度,是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根據10月31日前10個工作日國際市場原油平均價格變化情況計算,并累加上個調價周期應降未降金額確定的。9月底以來,受中東局勢逐漸緩和等因素影響,國際市場油價震蕩下行,前10個工作日平均價格小幅下跌。
回顧歷史
據悉,這是新定價機制執行后的第5次下調。此前,2003年7月1日,發改委曾上調汽油出廠價格90元/噸,今年7月5日國家發改委分別上調汽柴油80元/噸和75元/噸。本次汽柴油均下調75元/噸,創下了歷次調整幅度的最小紀錄。
2013年汽柴油已經歷“6跌6漲”12次調整,而2011年全年國內成品油價僅調整3次,2012年也只有8次。
調整后,11月1日零時起,我省93號汽油價格為7.39元/升,下降6分錢/升;97號汽油價格為7.98元/升,下降6分錢/升;0號柴油價格為7.32元/升,下降7分錢/升;負10號柴油價格為7.76元/升,下降7分錢/升;負20號柴油價格為8.13元/升,下降7分錢/升。
由于此次調整幅度較小,從31日晚太原市各加油站的反饋情況看,市民對此次調價反應平淡。
同時,國家發改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不執行國家價格政策的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2013年歷次油價調整
10月31日 汽油▲75元/噸 柴油▲75元/噸
9月30日 汽油▲245元/噸 柴油▲235元/噸
9月13日 汽油▲90元/噸 柴油▲85元/噸
8月30日 汽油▲235元/噸 柴油▲225元/噸
7月19日 汽油▲325元/噸 柴油▲310元/噸
7月5日 汽油▲80元/噸 柴油▲75元/噸
6月21日 汽油▲100元/噸 柴油▲95元/噸
6月6日 汽油▲95元/噸 柴油▲90元/噸
5月9日 汽油▲95元/噸 柴油▲95元/噸
4月25日 汽油▲395元/噸 柴油▲400元/噸
3月27日 汽油▲310元/噸 柴油▲300元/噸
2月25日 汽油▲300元/噸 柴油▲290元/噸
國家政策
根據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綜合考慮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情況,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決定降低成品油價格。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下同)供應價格每噸分別降低330元和31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8850元和802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調整后的成品油標準品價格見附表一。非標準品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專項用戶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等額降低。調整后的汽、柴油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每噸分別為9250元和8420元。非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其中,供鐵道、漁業、林業、農墾用汽、柴油供應價格暫按供軍隊用油價格執行。
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不小于400元。
具體供應價格可在不超過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等額降低。調整后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水平見附表二。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調整汽、柴油非標準品最高零售價格。
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等額降低。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最高批發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倒扣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最高批發價格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在300元的基礎上,再考慮運雜費因素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批發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批零價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制定非標準品最高批發價格。
成品油批發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批發價格的前提下,與零售企業協商確定具體批發價格。
五、液化氣最高出廠價格按照與供軍隊等部門用90號汽油供應價格保持0.92:1的比價關系確定,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最高出廠價格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六、調整后的價格自2012年5月10日零時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