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房處長
事件簡介
近日,溫州“開房處長”受賄案開審。開房處長蔡某擔任人社局醫保處處長,在負責醫保定點機構及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行政審批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給予都市藥品零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麻某等8人幫助和照顧,讓他們所在單位順利成為溫州市醫保定點機構或溫州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網上一度盛傳,開房處長一年里公款開房200多次,便得了個“開房處長”的諢名,而東窗事發也和高頻度開房不無關系。
民眾質疑
一年里公款開房200多次?不是天方夜譚 ,這“開房處長”還真個名副其實。當然,這“開房”絕不是純粹的在酒店賓館住一晚那么簡單,這其中的曖昧自不待言。開房用公款了,養小三,玩情人,招妓等,總不能事事用公款了吧,當然就鋌而走險,走上了受賄路。
管不住自己的下身,管不住自己的貪欲,最終換來9年的徒刑,這位“開房處長”的下場,多少在位的官員應當引以為戒?
修養官德
官員要修養好自己的官德。官德,指的是官員恪守職業道德,保持政治操守。為官者,一旦缺失官德,猶如一個生命體殘缺,其生命之花必將隨之枯萎。作為黨的領導干部,當常修為官之德,常懷律己之心,要“講素質、重品行、做表率”,不為外界紛擾所動心,才能筑牢拒腐防變的防線。若這位“開房處長”牢記官德于心,又怎會開房達200余次?又怎會為不法商人大開方便之門?
為官者要慎用手中的權力。要徹底摒棄官本位思想,絕不能滋生凌駕于法律之上的思維,為了個人私欲、私利,權力張狂暴戾。權再大,大不過法律,錢再多,買不來自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貪,貪心必起禍,這才是千古不變的真理。為官者只有真正樹立“權為民所用”的思想,慎用手中的權力,才不會滋生“公權牟私利”的思想,才不會干出丟臉的事。若此位“開房處長”能秉公用權,權力觀不跑偏,又怎會接受不法商人的賄賂,落得個身敗名裂?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希望一些手握權力者以這位管不住貪欲換來9年刑期的“開房處長”為鑒,認認真真“照照鏡子,洗洗澡,治治病”,正視自己的問題,才不會赴“開房處長”的后塵。
法庭現場
很多昔日同事都來旁聽
昨天上午9點40分,蔡某被帶進了溫州鹿城法院第九審判庭。
身穿黑白相間T恤和黑色長褲的他,看上去面容憔悴,表情有些緊張。
他一路都低著頭,甚至沒看旁聽席一眼。
200多人的旁聽席,幾乎坐滿了,很多都是他昔日同事。
蔡某,1970年出生,溫州人。他曾任溫州人社局政策法規處處長,2009年9月,被任命為溫州人社局醫保處處長。
實際上,網上瘋傳“開房處長”之時,蔡某已落馬。
今年3月,蔡某就因生活作風問題、違反勞動紀律和個人銀行賬戶往來有異常等情況,被溫州市紀委通知談話。
談話期間,蔡某主動交代了受賄和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事實。
溫州當地媒體稱,案發前一年多時間,蔡某用本人身份證開房記錄多達80多次。
4月1日,蔡某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收受高檔酒店儲值卡去開房
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蔡某利用擔任溫州人社局醫保處處長的職務便利,在負責醫保定點機構及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行政審批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給予溫州都市藥品零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麻某等8人幫助和照顧,讓他們所在單位順利成為溫州市醫保定點機構或溫州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蔡某涉嫌收受麻某等8人共計11.2萬元以及一部iPhone4手機。
庭審中還透露,蔡某涉嫌收受賄款形式多樣,有現金、超市卡、商場購物卡和香煙券等。
另外,他還收受了五星級酒店價值萬元的儲值卡。
起訴書提及,蔡某曾使用這張酒店儲值卡,前往該酒店開房。
不過,蔡某和誰開房,為什么要開房等問題,庭審中并未具體涉及。
他收受財物的時間,集中在春節和中秋節等受賄“高危時段”。
否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
庭審中,蔡某反復強調:“我從來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們(行賄人)提供幫助和好處。”
蔡某說,這些單位都是符合政策法規對于醫療保險定點條件獲批的。
他的辯護人也說,蔡某收受他人的財物,不屬于主動“索賄”,而是有一個“被動受賄”——“主動退還”——“被動接受”的過程。另外,蔡某在接受相關部門調查時,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從輕減輕處罰。
而公訴機關則認為,蔡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有擔任多年的政策法規處處長一職,理應對法律知之甚深,但其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鑒于蔡某構成自首等,建議法院對他作出9年至9年6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
最后陳述階段,蔡某哽咽著說:“說心里話,我參加工作20多年,做夢也沒想到今天會站在這里,讓我的父母痛心。這4個多月,我可以說是度日如年。”
蔡某說,他認識到自己不應該收受他人的財物,不管什么理由都不應該。不過,他堅持自己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所以請求法庭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