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常看望老人違法
簡介
“子女不常看望老人違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今日(2013.7.1)起正式實施。新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也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
報道
子女不常看望老人違法字眼模糊 不如落實探親假期
“不常回家看望父母”或將違法?昨日是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新規)正式實施的首日。然而,新規一經披露,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原來,新規進一步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子女對其父母的“精神贍養”(必須“經常”回家看看)。然而,對于新規中“經常”等模糊字眼,市民大感困惑:到底新規所謂的“經常”是指“一周一次”、“一月一次”還是“一年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民不對新規買賬的同時,在網絡上,網民們則更多認為,要解決異地務工人員回家難的問題時,更應該關注上班族的“探親假期”。也就是說,企業首先應當保障員工們的正常假期,這尤為關鍵。
上班族:很難保證回家次數
針對新規的規定,記者隨機走訪了部分市民。調查發現,對于“經常回家”這一要求,眾多的外地市民均表示“壓力山大”。
“在廣州工作,本來就是異地務工,個人的休息時間都很難由自己決定,長途回家探親就更難保證了。”來自梅州的市民彭先生表示,他在廣州已經6年多的時間,但是回家的次數卻寥寥無幾。“讀書時還有寒暑假,上班后加班早就成了常事。”
無獨有偶,來自肇慶的李小姐向記者透露,在廣州工作的3年多時間,除了春節,她也基本很少回家。5月中旬,她正式向公司提出了辭職,因此才回家呆了10多天。面對新法規,李小姐直言傷不起。李小姐認為,關心父母并不是要不得的事情,但是過于強調,甚至加諸法律,則沒有必要。
律師:立法利于倡導社會公德
對于市民所關注的“經常”標準,記者也專門采訪了廣州市人大代表、律師林泰松。林泰松表示,新規的更大意義在于倡導了社會公德,目前尚沒有具體操作的可行性。
“考量一個規定的好壞,首先必須要看其是否具備可操作性。就此次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而言,‘經常’這樣的模糊字眼還必須要有具體的‘量化’,這將會減少庭上雙方的糾紛。可以認為,新規有進一步細化的可能,但是,就目前而言,其更大的意義更在于提醒市民必須要有孝心,這是值得首肯的。”林泰松說道。
此外,林泰松還指出,社會公德、社會道德在歸于法律的過程中,總有其不完善的地方,新規的實施,公眾可能有其不同的評價,但正是這些不同的聲音,才更有助于法規的完善。
人大代表:《勞動法》可解決“探親難”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民不對新規買賬的同時,在網絡上,網民們則更多認為,要解決異地務工人員回家難的問題時,更應該關注上班族的“探親假期”。也就是說,企業首先應當保障員工們的正常假期,這尤為關鍵。
對此,市人大代表、企業家丘育華表示,目前國內其實大部分人都比較孝順父母,這跟我國的傳統有一定的關系。但是,也確實有小部分人沒有盡心盡力關心父母。丘育華認為,新規的出現,很好地彌補了這一法律空白。
丘育華說,對于不同的工種,新規也不能簡單定性或“一刀切”。“有些市民很想去盡這些義務,但往往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甚至因為混得不好不好意思回家。因此,是否認為其違法,還是需要商榷。”
至于部分市民指出的“假期跟不上”一說,丘育華認為更多在于調侃。他表示,目前我國的《勞動法》已經完善,只要企業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去執行,就能很大程度地解決企業員
工回家的問題。
市老齡辦:道德是軟指標 因此亟需立法
就老年人的贍養問題,記者采訪了廣州市老齡辦。就“經常”等模糊字眼,該辦相關負責人越先生表示,“尊老”是道德當中一個軟指標,因此,立法使其實現法治,有法可依。
“目前廣州的老齡人事業是走在全國前列的,例如,70歲以上的居民就可獲得30元每月的補貼這跟陜西省是同步的。值得指出的是,我在老齡辦兩年工作期間,暫時還沒獲悉有市民因為子女不經常回家而起訴自己的子女的。但是,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出臺,卻可以更好地用法律去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這一點是必須要指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