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高平
人物簡介
張高平,安徽歙縣七川村人。2003年以前從事長途貨物運輸。在宣判無罪的法庭上,張高平對法官說:“你們今天是法官和檢察官,但你們的子孫不一定是。如果沒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的話,你們的子孫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徘徊在死刑的邊緣。”
事件經過
2003年5月18日,他和侄子像往常一樣給卡車裝好電纜,準備運往上海。
下午出發前,張輝和未婚妻道別。當時,這個27歲的年輕人還逗對方說自己已經戒煙。結果,未來丈母娘給他遞香煙,他又抽起來,未婚妻嗔怪他,小兩口一通嬉鬧。
深深印刻在張高平腦海里的情景,是妻子為他做了幾道好菜。飽餐一頓后,他和侄子爬上了貨車。1965年出生的張高平一直想出人頭地,16歲就到窯廠干活。2003年,他的貨運生意已經做了十幾年,拖拉機換成了大卡車。由于一個人跑長途辛苦又不安全,他就帶上了侄子張輝。
這一天,叔侄倆在半路,捎帶了一個姑娘,凌晨1點50分,對方下車。他們并不知道,這個姑娘第二天就被人強奸并殺害,直到3天后他們被擋在了家門外。
2003年5月23日深夜,張高平和張輝作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西湖區留下鎮留泗路東穆塢村路段水溝內發現一具女尸。當地公安機關偵查認定,是當晚開車載貨、受托搭載被害人的安徽省歙縣張輝、張高平侄叔倆所為,那年張高平38歲,其侄子張輝27歲。
在長達七天七夜的審訊后,叔叔最終交代,用錘子砸死了女孩。但事實上,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后來,他和張輝被關入警方安插了“牢頭獄霸”的牢房,不按照他們說的“抄口供”,就要挨打。最終,他們按照“牢頭”的意思抄錄了口供。
在犯罪時間對不上、地點指不清、連受害人指甲里的DNA都屬于第三者的情況下,就憑著這兩份口供,叔侄二人被送進監牢。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半年后,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改判張輝死緩,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此后的4年里,張高平和張輝先后被移送新疆兩所監獄服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分別改判張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張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隨后,二人被送往新疆服刑。在服刑期間,張高平一直為自己的案子申訴,他的申訴書足足可以裝滿一麻袋。
2011年5月,張高平再次向石河子市檢察院監所科申訴,稱自己遭“陷害”。
在距離家鄉足足有4000公里的地方,性格倔強的張高平通過看電視和雜志,收集冤假錯案的報道。他鉆研DNA知識和刑法,“申訴材料寫了一麻袋”。至于結果,他表示如果失敗,就自殺證明清白。
張輝沒有叔叔較勁。因為年輕,他被勸說“只有出去了才有機會平反”。兩年后,死緩被減刑至無期,又過了兩年,無期又減至十九年。
監獄之外,張高發從未停止為弟弟和兒子申訴洗冤的腳步。律師朱明勇記得,2010年11月24日,他第一次見到張高發。瘦小的男人背著一條火腿,從北京輾轉到鄭州,一路睡天橋,最終找到他。
“可憐天下父母心。”朱明勇說。他曾是河南一起滅門案疑犯的辯護人,最終為其洗清罪名。此案涉及一名協助警方逼供、誘供的牢頭,名叫袁連芳。
張高平和張輝看到了關于朱明勇的報道,他們發現當初打他們、逼他們抄口供的人,就是“袁連芳”。張輝把那一頁雜志撕下來,寄給父親。
2011年,在朱明勇和新疆石河子市檢察院監所科一位檢察官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政法委復查該案,浙江高院立案重審。在復查過程中,遇害女孩指甲中的男性DNA也找到了主人——杭州另一起強奸殺人案的罪犯勾海峰。此人早在2005年就已被執行槍決。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立案復查后,另行組成合議庭調閱案卷、查看審訊錄像,調查核實有關證據。2012年7月,復查合議庭專程前往該案被害人安徽老家進行調查,8月前往新疆庫爾勒監獄、石河子監獄分別提審了張輝、張高平,并于2013年1月前往新疆將張輝、張高平換押回杭州。
2013年2月6日,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確有錯誤,決定進行再審。新的證據來自該案被害人身上提取的混合DNA,經過物證鑒定,該混合DNA與張輝、張高平均不符合。
事實上,該案的辦案人員曾經通過媒體詳細描述了辦案過程。張輝、張高平兩人在審訊中曾多次翻供,警方不僅沒有在受害人身上找到與他們相吻合的物證,而是在死者指甲中發現了與涉案兩人無關的第3名男性DNA。浙江高院的再審判決書中認定,因審訊錄像、和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完整,警方的取證程序存在不規范之處,原一、二審認定的主要證據不可作為定案證據。浙江省高院認為,“本案中的DNA鑒定結論與本案犯罪事實并無關聯”。專案組在復查中發現,該案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物證,與2005年殺害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女生吳晶晶的出租車司機勾海峰相吻合。而勾海峰已經在2005年4月被浙江省高院執行死刑。
2013年3月20日,昨日,浙江高院表示,會依法對張輝、張高平給予國家賠償。但如今雙方還未就具體賠償數額達成一致。“算下來大概就是六七十萬左右。”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嚴華豐說。
宣布張氏叔侄無罪釋放的第三天,浙江省公安廳通過官方網站和微博向他們公開道歉。但當別人把這個消息告訴張高平時,他用力擺擺手說:“我不知道。”
這個自稱看透一切的中年男人,表示不想再娶老婆,他希望先把病治好,再和女兒好好過。張輝則想著趕緊找份工作,對父母盡孝。
在他們回家的第三個晚上,鞭炮聲響起來,煙花也一通一通地打上天。叔侄倆抬頭看著,臉上映著煙花的紅光。
“高興!”張輝說。他舔舔嘴唇,說起過去跑長途回來,總要到山頂上喝泉水,“甜得不得了”。如今,他想上去吼幾嗓子,把這些年的冤屈都喊出來。
在宣判無罪的法庭上,張高平對法官說:“你們今天是法官和檢察官,但你們的子孫不一定是。如果沒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的話,你們的子孫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徘徊在死刑的邊緣。”
然后他扭頭叮囑侄子:“站直了,別哭!”
法警走過來為張輝解開手銬,他很快把囚服換掉。離開監獄時,他一眼也沒有回頭看。他說,要徹底忘記那原本不屬于自己的高墻電網,“只想回家”。
2003-2013,人生,能有幾個十年?
我們究竟在哪個環節存在漏洞使得無助的人們遭此厄運?
我們又該如何上下求索找到阻止悲劇的一再上演?
國家賠償
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輝、張高平再審改判無罪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張輝、張高平國家賠償金110.57306萬元,共計221.146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