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
詞語解釋
機動車駕駛證的簡稱,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申請規定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駕駛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一節 機動車駕駛證
第七條 機動車駕駛證記載和簽注以下內容:
(一)機動車駕駛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住址、身份證明號碼(機動車駕駛證號碼)、照片;
(二)車輛管理所簽注內容: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代號、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發機關印章、檔案編號。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準予駕駛的車型順序依次分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附件1。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六年、十年和長期。
第十條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
申領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1.申請者在戶籍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地提出申請;
2.申請者在暫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寧波地區需暫住證滿3個月才能申請);
3.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駐地提出申請;
4.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
5.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除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提交上述證明外,還應當提交所持機動車
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屬于復員、轉業、退伍的人,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核發的復員、轉業、退伍證明;
2.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3.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
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3.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于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于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申請要求
第十一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6、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厘米以上;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6、下肢: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的,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7、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不得申請情況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初次申領
第十三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暫住地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十四條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請前五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
特殊情況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四)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有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為,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
駕照換代
據車管所民警介紹,新版駕駛證記載的內容調整了舊駕駛證的準駕車型信息,取消了駕駛證分類,將駕駛證正證、副證改為駕駛證主頁、副頁,正頁上新增了駕駛人國籍、英文簽注內容和有效期限(6年、10年、長期)等信息記錄,主頁背面印有準駕車型代號規定,副頁取消了審驗記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