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富士康
事件描述
4月24日及4月27日,鄭州富士康一新應聘24歲男工及一入職半年23歲女工在公寓樓相繼***身亡。鄭州富士康工會管理人員及政府管理部門證實“二連跳”,死因及善后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有人追問,兩人二連跳或與今年4月初鄭州富士康推行的“靜音模式”有關,但當地某負責人否認了與“靜音模式”有關的說法。(5月1日《新京報》)
不人性的“靜音模式”被證明的確存在,但它是否與***死者有關系,鄭州富士康又應該如何為已自證清白? 我認為,“二連跳“面前,對鄭州富士康而言,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是需要說明,在職業健康方面,企業究竟進行了哪些投入,多少投入?
只有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才能為自己洗清責任,證明我們已經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情。相反,如果在這種投入上是嚴重欠債,則說明在日常管理運營上,企業的確在忽視了員工職業健康和人身安全。那么,出現這樣的“二連跳”,以及“靜音模式”都不是一種偶然,企業如何撇清自己的責任?
員工在工作生活區域自殺,這樣的事件太容易將企業置身于風口浪尖。讓人們懷疑,在職業健康與人身安全方面,他們日常究竟有沒有做這種功課?
事實邏輯是清晰的,企業員工的身心健康與這種投入建設息息相關。如果長期欠債,企業沒有履行好自身的這種環境責任,一旦出現了 “N連跳”的極端事件,至少說明員工群體身心健康是處于負面狀態的,它是另一種看不見的安全隱患。
過去,人們習慣性的以為,企業保障了員工身體的安全就已足夠。但現在這種看法正在被顛覆。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逐漸意識到,員工心理出現危機,很可能會制造人身意外,導致一種更隱蔽的“工傷”,讓企業付出高額的應對成本。
之前,在深圳富士康,也曾出現“十一連跳”的事件,讓企業背深陷丑聞與危機旋窩中,大批富士康員工因此選擇了辭職。一份民間報告顯示,富士康平均每月要流失員工幾萬人。在***事件頻發的近3個月,每月竟然高達5萬人以上。慶幸的是,深圳富士康后來逐漸意識到了這場危機的本質——職業健康投入不足所致。針對性地加大了這方面的投入。當地甚至還開出20萬元到60萬元的平均年薪,提供心理醫生、心理咨詢師和人資輔導員等關愛、輔導一線員工的新職位。最后,深圳富士康才順利的擺脫了這種“壞消息”。
鄭州富士康,請毋忘這種前車之鑒,確保在職業健康建設上不欠債,經得起考驗和質疑,這也是自證清白和擺脫危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