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
馬術簡介
馬術起源于原始人類的生產勞動過程。馬術在1900的奧運會上首次亮相,接著出現在1912年的奧運會上。馬術比賽包括三項賽事:障礙賽、花樣騎術和綜合全能馬術賽(三日賽)。
馬術場地要求
盛裝舞步比賽場地長60米,寬20米,四周圍有擋板,上面標注英文字母,以指示參賽選手進行的位置。
場地障礙的比賽場地至少需要在2500平方米以上,按照事先計劃的路線擺放十多道障礙。障礙物的高度不得超過1.60米,伸展度不得超過2米。障礙物的外形可以多種多樣,但是不應引起騎手和馬匹的驚奇或不愉快。
障礙物本身及其組件在遭遇適度的外力時,應當能夠被碰落。但是既不能敏感到輕觸即落,也不能笨重到絆倒馬匹。
障礙物的橫桿和其他組件都架在支撐物(托杯)上。托杯的直徑必須稍微大于橫桿的直徑,弧長最多達到橫桿圓周長的1/3。托杯不可緊包著橫桿,必須使橫桿能在托杯上滾動。承托板條、柵欄、欄桿和懸門的托杯,其弧度必須更開張,甚至可以是平的。
三項賽又稱綜合全能馬術賽。包含三個項目,騎手連續參加三項比賽。參賽者在比賽過程中騎同一匹馬,以三項比賽的總分評定名次。分個人和團體兩個項目。目前,三項賽又分為三日賽和一日賽兩種。三日賽限運動員在三天內分別參加盛裝舞步、越野和場地障礙三項比賽;一日賽限一天內參加三個項目(也可能持續至2或3天),但越野賽不包括B、C段,A段可選。
越野賽包含四個階段:A、C階段是公路和跑道;B階段是障礙追逐賽;D階段是越野障礙賽。目前,改革后的奧運會三項賽已取消A、B、C段,僅保留D段。 馬術比賽的器材包括頭盔、馬鞭、馬刺等。
馬術場地設施
比賽場地
比賽在一塊40×20米的競技場舉行。如果可能,IV級騎手的比賽場地面積為60×20米。場地由沙子鋪成。場內設有計分器和圍欄。
競技場四周規定的位置上放置了字母形式的標記。比賽的動作就由字母的順序決定,如“HEK中間漫步(medium walk)”表示從H開始,經過E,再到K,馬必須在表演中步走。字母D,X和G指出了競技場中心線(中心線已經被劃出)上的位置。
比賽器材、設施
騎手的裝備
騎手基本的服裝包括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的馬術帽、馬褲或短馬靴,或結實的帶跟的馬術鞋,還有一件短的黑顏色的騎士服。男、女騎手均穿襯衣,打領結,可以帶手套,可以隨意選擇是否帶馬刺。
馬匹的設備
馬鞍
當騎手坐在馬上時,馬鞍可以幫助騎手維持平衡。其構成為一個內部鞍架(鋼、玻璃纖維或木質)和一個外部馬鞍(皮革)。在馬鞍的內部和外部之間通常要填充一些材料。馬鞍適合與否對馬匹和騎手是非常重要的。騎手不能被系在馬鞍上面,在任何支持物和騎手的軀干之間必須有至少3厘米的距離。不同的馬術活動,馬鞍的形狀也有所區別。
馬勒(韁繩)和銜鐵
韁繩和銜鐵是運動員聯系和溝通馬匹的手段。I級和II級的運動員使用一個馬嚼子;III級和IV級的運動員可以使用一個銜鐵,或者兩根韁繩。
輔助性的幫助
騎手們都有一個國際殘疾人馬術聯合會(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Equestrian Committee, IPEC)/國際馬聯(FEI)的身份卡,上面標明了他們的級別以及可以使用的輔助性幫助,例如代替一條腿的一個鞭子、階梯狀的韁繩、彈性帶子、專用馬鐙等等??梢允褂蒙倭康木S可牢尼龍搭扣。所使用的任何輔助性幫助都必須能夠使騎手在需要的時候很容易地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