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公款100多萬做美容
私用公款100多萬做美容
北京華風氣象影視信息集團總經理的石永怡因愛美私用公款把100多萬元轉入女子高尚會所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樂部消費。這位被譽為我國電視天氣預報事業的開拓者之一被告上了市一中院。案發前,現年57歲的石永怡有著多個身份,北京華風氣象影視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北京華風氣象影視技術中心、北京市華風聲像技術中心法定代表人。書證記載,石永怡從2002年8月任華風集團總經理,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副主任,屬于副廳局級的國家工作人員身份。
據石永怡稱,華風聲像和華風氣象影視技術中心投資組建了華風集團,三家公司的業務性質是一樣的,又都屬于中國氣象局。
公訴人向其詢問“華風成立時是否有國有資金投入”,石永怡失聲痛哭,她說當初國家有“5萬的資金投入,25萬的設備”,如今在自己多年帶領下賬面資產超過20個億,而她卻走上了受審席。
據檢方指控,石永怡于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間,將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110萬元轉入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樂部(下簡稱雪丹俱樂部)等單位,用于美容、保健等個人消費,并以召開會議、購買辦公用品、耗材等名義開具發票平賬。
此外,石永怡還涉嫌于2008年7月至9月間,從單位領取人民幣10萬元轉賬支票,轉入北京大圣視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并開具制作費發票在單位報銷。該公司扣除部分費用后,為石永怡開具人民幣9.15萬元的支票,石永怡將此款在雪丹俱樂部用于個人美容消費。
庭審中石永怡及其辯護人對指控不持異議,僅發表了一次反對意見,稱2004年華風集團董事會曾經開會決定,總經理、董事長在公共活動的職務消費是每年20萬,因此希望調取這個文件證明自己主觀上沒有侵吞公款的故意。
“公務上的報銷與個人消費不是一個性質。”檢方認為,石永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款,并用于個人美容、保健消費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