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饅頭許可證
賣饅頭許可證
7月9日,《甘肅省生產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許可管理暫行辦法》去年4月啟動實施。根據該辦法,加工油條、賣饅頭都需要辦行政許可證。甘肅省質監局承認該“暫行辦法”在許可和處罰設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據。
在食品安全問題愈演愈烈的當下,小作坊式的生產因其衛生條件堪憂、生產不夠規范,但又無孔不入,與我們每一個人休戚相關,確實有管束的必要。因而,甘肅省質監局實施“賣饅頭許可”,意在抬高準入門檻,加強規范管理,不乏政策善意。
可即便如此,“食品加工小作坊許可證管理制度”依然難逃濫設行政許可的窠臼。從法理上而言,該“辦法”在許可和處罰設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據。從實際效果來看,實施一年多只有500多家小作坊領了證,也與遍布街頭巷尾的各種小作坊形成鮮明反差。
現實是,盡管《行政許可法》早已明確限制了行政部門亂設許可的權力,但在“權力利益化,利益部門化”的現實語境下,亂設行政許可之風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比如此前鬧出的“秸稈放倒證”農民放倒自己的玉米秸稈需申辦許可證,就是另一個典型。
泛濫的行政許可在給行政部門帶來豐厚利益和掌控一切的權力快感的同時,卻讓經營者苦不堪言,以至于我們常常會見到一些申請人嘆息“無數個公章換不來一個許可”,這顯然不利于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也與當前打造服務型政府大相徑庭。
千方百計濫設行政許可,以“證”代管,這樣的現象更曾令人們一度熱議:某地一家企業為審批一個項目,用一輛新車奔跑于各審批機關之間,結果新車跑成了舊車,還沒見到批文的影子,看好的投資收益成了黃花菜,市場行情也已經發生了變化……
不可否認,在公共管理中,數以萬計的審批事項中有些確有必要,特別是涉及公共事務的衛生、安全等領域尤其需要明確界定、嚴格規范,但這其中依然存在很大的精簡空間。比如此次甘肅省的“效能風暴行動”,重點工作之一就是繼續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省級部門累計取消率要達到80%以上。
而要想真正為行政審批事項“瘦身”,首先就要有斬斷相關部門利益的束縛和羈絆。否則,很可能陷入“削減-膨脹-削減-膨脹”的怪圈,使清理效果難以鞏固。而從根本上來講,盡快將行政審批納入制度化管理,才能徹底解決公權力的隨意性和擴張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