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滿意度
民眾防腐滿意度升至72.7%
5月11日,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崔海容表示,過去30年,中國共有420余萬黨政人員受處分,其中465人是省部級官員,僅2003年到2011年9年中,因貪腐被移送司法機關的就有42000余人。崔海容稱,民眾對防治腐敗滿意度由2003年的51.9%上升到2011年的72.7%。
數說防腐
777:2011年對領導干部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涉及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4843人,其中777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47.1%:2008年到2010年針對公務人員公款出國(境)旅游問題開展了專項治理,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和經費數與前3年平均數相比,分別下降47.1%、43.9%、32.6%。
“防腐滿意度”的數字真實與現實困惑
比如這則消息“預防腐敗局:民眾對防腐滿意度升至72.7%”,昨日就引起了網友一陣熱議(5月15日《京華時報》)。點開新聞跟帖,多數網友都留言表示“我屬于剩下剩下的27.3%”。你能說這是簡單的調侃起哄嗎?或也不盡然。他們也不都是非理性地為了反對而反對,故意跟官方數據唱反調。相信其跟帖,多少也是契合各自對腐敗現象的現實認知的。
那么這一反差,就有意思了。專業的預防腐敗機構給出多年來的民意調查數據,即使從最淺表的字面意義上講,也應屬于黃仁宇的“數目字管理”。可見,純數字的量化,也未必每次都能讓人信服。當然,也不排除部分網友的不信任情緒,出于因近年平均工資、幸福指數等常整出“被增長”“被統計”鬧劇而積下的“宿怨”。
只是,平心而論,一般民眾對于腐敗情況的感知,也只是來自大眾媒體的日常報道,以及身邊親友的社會觀感,這些恰恰是極為主觀模糊的一個感受。預防腐敗局給出的數據是,民眾對防腐成效滿意度由2003年的51.9% 上升到2011年的72.7%。對遏制消極腐敗的認同由2003年的68.1%上升到2010年的83.8%。這樣的專業統計數據相比個體的主管感受,可信度理論上是更高的。
還有一個變量也要考量,即每個人對腐敗的定義和容忍度,也不盡相同。這些都導致統計數據和公眾感觀的差異。也導致了這個“防腐滿意度”,能產生無窮的闡釋性,不同的人對其都有不同的闡釋欲。
雖然說,對任何形式的腐敗,我們都應“零容忍”。但是揆諸現實,你也不得不承認,這只是一種理想境況。實際上,隨著社會發展,如今的腐敗形式越來越多樣,隱蔽性越來越強。短期內,完全禁絕,幾乎是奢望。而且,由于反腐的復雜性,民眾對貪腐的容忍程度,可能無意中也在漸漸提升,甚至自己可能都沒察覺。
有個一再被援引的例證就是,兩個貪官相比,一個貪得無厭,只知變著法地搜刮民脂民膏,橫征暴斂無度;而另一個,可能在貪腐的同時,還將就一些手段技巧,知道一些分寸拿捏,哪怕兩人貪腐金額不相上下,如果后一位還知道“拔一毛而利天下”,修路鋪橋興學布施,借花獻佛,做點順水人情。民眾對兩人的感觀就判若天壤,認為后者“俠貪”。
你說是民眾不懂法,不知任何貪污都是非法的嗎?非也。這是一種無奈的市井的“民間智慧”,這種矮化了的正義,讓人心酸。而這也正從一個側面證明,一些民眾對貪腐容忍度的隱性提升,也是“防腐滿意度”的一個另類注釋。而這不是說明反腐工作真的萬事大吉了,民眾都拍手稱快了,而正說明反腐任重道遠,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