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女婿在外開貨車掙錢,日子過得越來越紅火,于是花錢闊綽并在外養了“小三”,同時還大膽與“小三”同居。陽信縣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因丈夫出軌要求離婚分割財產的案件,判決離婚,上門女婿因是過錯方,剝奪了他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
上門女婿私養小三
簡介
上門女婿在外開貨車掙錢,日子過得越來越紅火,于是花錢闊綽并在外養了“小三”,同時還大膽與“小三”同居。陽信縣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因丈夫出軌要求離婚分割財產的案件,判決離婚,上門女婿因是過錯方,剝奪了他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
原告黃某家中共有姐妹4個,她是老小,為了更方便照顧父母,決心在娘家招婿,被告劉某因家里兄弟眾多,父母年邁無力為其建房娶妻,經媒人介紹,來到了黃某家中當起了上門女婿。結婚后兩人感情很好,很快便有了兩個可愛的女兒,日子雖清苦但也不失溫馨。為了把日子過得更好,小倆口于2010年通過向銀行貸款的方式購買了一輛大型貨車,跑起了運輸,生意做得紅火,日子也越來越好。可好景不長,丈夫劉某手里闊綽了,竟在外面包養了“小三”,囂張的“小三”頻頻向黃某發起挑釁,說黃某人老珠黃,不如趕緊和劉某離婚,此時一直被蒙在鼓里的黃某如晴天霹靂,對丈夫是又恨又氣,質問之下,兩人越鬧越兇,劉某摔門離開和第三者住在一起。無奈之下的黃某,2012年2月16日將劉某告上了法庭。
經審理查明,黃某、劉某二人有一輛價值30余萬元的大貨車,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便成了難題,為了保護婚姻上的無過錯方,辦案法官找到被告劉某,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講明白作為婚姻的過錯方就應該少分財產,在法律上也是支持的,畢竟是劉某對婚姻的不忠誠造成了家庭的破碎,是過錯方。
審理結果
3月9日,經法院調解,最終劉某放棄分割共同財產,貨車歸黃某所有,至此這起離婚案件也以調解劃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