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由共青團杭州市委、市住保房管局主辦的“緩解在杭青年職工住房困難”主題宣傳啟動會上透露,杭州將根據調研情況,調整公共租賃房的準入政策。今后外地人也能在杭申請公租房了。
杭州公租房條件放寬
簡介
從今年起,杭州公共租賃房將大量建成并投入使用。據了解,今年市本級田園地塊公租房即將交付使用,建筑面積為33.58萬平方米,可配租4693戶;此外,
慶隆、蔣村、塘北、牛田、花園崗、蔣村、三里亭6個公共租賃房地塊房源將全部結頂,明年此6個地塊共有6000余套房源參與公共租賃房配租。
2009年以來,杭州陸續出臺了公共租賃房相關政策,但真正申請到公共租賃房的僅為小部分人。住保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杭州公租房建設將重點解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群體、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等,針對這些人群的階段性、過渡性的住房困難著重進行解決。同時,在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上,突破了傳統住房保障方式對戶籍的限制,將新就業職工和流動就業人口納入保障體系。
市本級公共租賃房準入條件
在杭青年職工(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籍,或持有市區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有限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含)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博士(含)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一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房;
5、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規定標準,該標準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每期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確(2011年標準為2010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即45052.5元),如申請人具有高級(含)以上職稱或博士(含)以上學歷的,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46.29平方米,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