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
簡介
免責是指行為人實施了違法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別規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責任,即不實際承擔法律責任。
免責的條件和方式可以分為:
1.時效免責。
2.不訴免責。
3.自首、立功免責。
4.有效補救免責。即對于那些實施違法行為,造成一定損害,但在國家機關歸責之前采取及時補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
5.協議免責或意定免責。這是指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協商所達成的免責,即所謂“私了”。
6.自助免責。自助免責是對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的減輕或免除。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
7.人道主義免責。在權利相對人沒有能力履行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有關的國家機關或權利主體可以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責主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