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貨交承運人)
簡介
FCA術語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地點交給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該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承運人”指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運輸或聯合方式履行運輸或由他人履行運輸的任何人。
1.交貨:交貨地點的選擇對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如在賣方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如在其他地點交貨,則賣方可以在自己的運輸工具上完成交貨,而不負責將貨物從自己的運輸工具上卸下。
2.風險轉移:貨物的風險在交貨時轉移。
3.雙方的責任:(1)賣方義務: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的貨物和單據;辦理出口手續;在指定的地點和約定的時間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承擔交貨以前的風險和費用。(2)買方責任:支付貨款;辦理進口手續;訂立運輸合同并承擔運費;承擔交貨以后的風險和費用,包括辦理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