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險
簡介
平安險的英文意思為“單獨海損不賠”。其責任范圍主要包括:(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8)運輸合同中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實際全損”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后滅失,或者受到嚴重損壞完全失去原有形體、效用,或者不能再歸被保險人所擁有的損失狀態。“推定全損”指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后,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要支付的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的損失狀態。“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單獨海損”指貨物由于意外造成的部分損失。
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的區別在于:首先,共同海損所涉及的海上危險應該是共同的,必須涉及船舶及貨物共同的安全;而單獨海損中的危險只涉及船舶或貨物中一方的利益。其次,共同海損有人為的因素,是明知采取措施會導致標的的損失,但為共同的安全仍有意采取該措施而引起的損失;而單獨海損則純粹是意外事故造成的標的的損失,無人為的因素。再次,共同海損的損失由于是為大家的利益而犧牲的,所以應由受益的各方來分攤,而單獨海損的損失則由單方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