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之訴
簡介
給付之訴,是指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給付義務的訴訟。在給付之訴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給付義務既包括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或財產,也包括為或不為某種特定的行為,如請求被告支付租金,返還借用物,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播放廣告,停止侵害名譽權的行為等。
依據原告請求給付的時間不同,可以把給付之訴進一步區分為現在給付之訴和將來給付之訴。現在給付之訴,是指判決生效后,被告即應向原告履行給付義務。將來給付之訴,是指判決生效后,被告無須立即給付,而等到履行期屆滿時才履行給付義務。將來給付之訴僅在被告有到期不能履行的現實危險時,才能得到法院的勝訴裁判。
給付之訴的特點在于法院的判決具有執行力,被告不履行給付義務時,原告可以將判決作為執行文書申請強制執行。在給付之訴中,法院若判決原告敗訴,該判決則成為原、被告之間不存在給付義務的確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