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造假門
簡介

據媒體報道,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日前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捕。涉黑“老大”檢舉稱,李莊要求自己出庭只說三個字“不知道”。據悉,李莊剛到重慶就稱要快速組建一支“跨區域打撈隊”,并向京城同行發出信息:“夠黑,人傻,錢多,速來!”(中國青年報12月14日)
公眾詬病的律師業亂象終于在“律師造假門”浮出水面中露出冰山一角,公眾拍手稱快。出人意料的是,無良律師與犯罪嫌疑人默契平衡的打破不僅僅因為“黑律師”太過張揚,而是犯罪嫌疑人的“反戈一擊”。龔剛模為爭取立功,主動向警方檢舉了其辯護律師李莊等人教唆其偽造證據、減輕罪責的犯罪事實,由此可見,“黑律師”的“撈人之術”雖屢試不爽,卻最終難逃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宿命。
回頭來看,媒體報道的李莊在龔剛模案中的五招“翻身秘術”耐人尋味。第一招是幫助對方與其妻串證,變“黑老大”嫌疑為“受害者”、“慈善人士”;第二招是必須對法庭謊稱被刑訊逼供,否認以前口供;第三招是向法庭提供虛假供述予以翻供;第四招是通報同案其他被告人對龔犯罪行為的供述;第五招是讓他在開庭時以傷情鑒定為由,配合其擾亂庭審秩序,迫使法院休庭,拖延庭審。李莊為了源源不斷地從“撈人”中撈錢,還捧出他在其他省市“撈人”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作為“名律師”的“活廣告”,可以想見,上述五招“咸魚翻身”之術無非就是“成功案例”的再次套用。為什么他能屢屢得手,大獲成功,甚至還要變本加厲,大干一場,“轟轟烈烈”地組建“跨區域打撈隊”?李莊等人違法操作、妨礙正常司法的行為無不直擊當下司法積弊,那么,“律師造假門”被急速曝光,那些以往在背后為“成功案例”增添“濃墨重彩”的“畢姥爺”何時能現身臺前?
更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為了獲得高額回報,竟然盛行“內部潛規則”:代理律師一旦“事成”,律師事務所就將其除名,過一段時間再聘回“重新上崗”;另一種瞞天過海的招數是隨機改變代理律師,即由一個或一批律師充當“先頭部隊”,拿到錢后再更換成別的律師出庭應訴。在我國律師制度恢復30多年的今天,某些信奉法律至上,將法律奉作虔誠信仰的律師事務所卻在見利忘義,玩弄法律,甚至是違背職業道德,違反行業準則,肆意踐踏法律,這不僅是律師行業的悲哀,更是司法環境乃至法治社會的悲哀。顯而易見,“黑律師”不是一個人在戰斗,我國律師業存在的種種亂象都折射出律師監管制度與機制的缺失。
為了讓不良律師不再給人們造成“二次傷害”,給司法公信力帶來惡劣影響,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通過立法強化對律師和律師行業的監管。提升律師道德品質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問責制度。首先應啟動連帶責任制,凡發現“問題律師”,對其供職的事務所等機構予以公開曝光,視其情節輕重,對其作出罰款、歇業整頓直至取締關閉的處罰。對責令歇業事務所的所有律師在一定期間內不得從事法律服務;對取締關閉事務所其負責人在五年內或更長期限不得從事律師和相關法律服務工作,對其他律師也規定其限制服務的時間。可借鑒交警對違章司機的扣分法,對其執業證照進行公開扣分。
其次,對“問題律師”和因此承擔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的事務所,在接受司法機關查處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列入征信系統,輕者影響聲譽,重者禁入法律服務行業。更重要的是對“律師造假門”,檢察機關等應立即介入,深入調查幕后交易,挖出可能潛伏在司法機關的“內線人物”,堵塞“黑律師”的司法后門。唯有此,才能督促律師敬畏法律,自覺維護法律尊嚴,使律師行業回歸正義,并成為社會遵紀守法的樣板,重塑公眾對律師行業乃至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