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黑老大
簡介

2月4日上午10時,重慶市三中法院對被告人陳明亮等3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七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陳明亮死刑。
2月4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外,親屬在向囚車上的親人揮手。當日,陳明亮、馬當等34人涉黑團伙案在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涉黑團伙主要人物陳明亮被判死刑,馬當獲無期徒刑,雷德明死緩,周勇(大)死刑。
三名黑老大判罰各不同
陳明亮 死刑
雷德明 死緩
馬當 無期
組織賣淫長達7年
2009年下半年,在重慶“打黑”中,陳明亮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組織賣淫罪被逮捕。重慶民間傳說他是“最有錢的黑老大”。
陳明亮,原重慶江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重慶市渝中區第十六屆人大代表。他與馬當、雷德明等人設立的重慶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云夢閣俱樂部,有計劃地采用行賄等手段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庇護,組織賣淫行為時間長達7年之久。他們在澳門從事洗碼活動,非法組織境內私營企業主到澳門賭博,獲取兌碼傭金(洗碼費)共計5881多萬港元。
成員周勇因販毒被判死
對于該案審判的陳明亮死刑和周勇(大)死刑,審判長楊勤解釋,至案發前,該組織通過實施故意傷害兩次共致三人重傷,販賣、運輸毒品共計8886.8克。陳明亮作為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應當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雷德明作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也應當對該組織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但鑒于雷德明在組織賣淫中作用相對較小、未直接指使他人販賣、運輸毒品,因此法院依法對其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馬當作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參與組織賣淫,情節特別嚴重,但未參與販賣、運輸毒品、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犯罪,但馬當作為組織、領導者應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因此依法對馬當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雖然周勇(大)不是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但他是販賣、運輸毒品共計16032.8克的直接實行犯,系主犯,因此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