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法
簡介
中國大城市的灰霾天氣越來越成為一種常態;大氣污染問題逐漸由單個城市向區域復合型污染轉變。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訂當中,一些新型污染物將被納入空氣質量監控體系。
“公布的空氣質量監測結果達標了,為什么還是灰蒙蒙的,看不見藍天?”在很多城市,公眾對空氣狀況的直觀感覺,往往與環保部門公布的結果并不一致。
對此,中國環境科學院副院長柴發合解釋說,當前造成城市灰霾天氣的,主要是一種不被大家所熟悉的污染物——“細微顆粒物”,而這種大氣污染物并不在法定的監測范圍之內。依據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下稱《大氣法》),大氣污染物監測只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指標。
現行的《大氣法》頒布于1987年,至今已有20多年。其間經歷過1995年和2000年的兩次修訂。柴發合在NGO組織“北京地球村”近日召開的對“大氣污染記者論壇”上透露,現行的《大氣法》正在修訂當中,新法律將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標準體系,增加細微顆粒物、臭氧等指標,更加客觀地反映空氣質量,并在此基礎上,協同控制多種大氣污染物。
目前,灰霾天氣已成為中國大城市空氣污染的突出問題。監測數據顯示,上海、廣州、天津、深圳等大城市的灰霾天數,已占全年總天數的30%到50%。灰霾不僅造成大氣能見度下降,看不見藍天,而且直接危害人體健康。
此新型污染物“緊盯”細微顆粒和臭氧。污染的范圍也由“城市污染”轉向“區域復合型污染”
據悉,修訂后的《大氣法》將強調大氣治污的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協調解決區域和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皡^域聯防聯控還要求成立專門機構來進行協調管理,做到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監控、統一評估。”